15-0-0 【經濟日報2015.03.02

2008年我在深圳發現一個奇特的中國現象,一般家庭的有線電話普及率不高,但一二線城市的年輕人幾乎人手一支手機,因為大陸直接躍過有線電話、然後高速發展網路而取得挑戰者的巨新優勢/新進者優勢(New Entrants Advantage),再加上無線上網電信費率便宜,所以讓這些新一代的新科技手機使用者一整天都可以掛網黏在QQ上,這是我第一次觀察到大陸不只行動電信建設發展極為迅猛,而且在無線上網和電子商務發展等領域都至少領先台灣5年。也因此大陸才毫無意外地能夠催生出像阿里巴巴、淘寶、百度、騰訊、土豆網、優酷網、支付寶、財付通等這些世界級的互聯網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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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必須在「電商意識」迎頭趕上

2014年台灣才開始要研議電子支付新法,但是官方版本的焦點仍然擺在金融業身上而不是電子商務產業,相較大陸第三方支付的軌跡模式是由電商出發,最後反撲向金融業,與台灣以7-11為首的4大便利超商聯手推倒金融部份帝國圍牆的模式如出一轍,一貫是由新的商業思維主導一切,與資本額大小全然無關。

據統計,2013年大陸電子商務交易超過10兆人民幣,使用網上支付的使用者規模人數超過2.6億人,互聯網支付交易額達到8.3兆人民幣,這些全由電商主導。阿里巴巴台灣分公司總經理傅紀清指出台灣的「電商意識」落後大陸35

台灣在電商領域落後大陸,除了與台灣發展無線上網的進程落後其他先進國家許多的這個因素有關外,有很大一部份原因得歸咎於法規過時及營運思維僵化,如果要填補這失落5年的競爭力,台灣須在「電商意識」上迎頭趕上才行。

4G電信的三大迷思

目前台灣4G才正起步,我對4G期待的不在於它是一個升級版的電信系統,而是看好4G能催發無線上網及電子商務價值發展的潛力。雖然台灣4G起步稍晚,但是4G營運思維如能改弦易轍,未嘗不能後發先至。我認為4G電信營運必須破除三大框架迷思,才能找到競爭力,一是4G不只是電信系統,更要視為是另一套無線網絡系統;二是4G電信不應以話務營生為主,也要跨入電商領域,三是4G必須跳脫手機系統服務商的角色,轉向聯網裝置服務商的新定位。

「新成長理論」(New Growth Theory)是從經濟學角度解讀高科技如何創新經濟成長,其主要論述有二:科技不是經濟學的外圍而是經濟學的中心、創意能開發出新的市場而使經濟得以成長。4G這項「資通訊」新科技也必須加諸新的創意思維,毋庸置疑地4G乃至其後的5G將會帶來更強大的全球經濟成長動能,但是它展現的新經濟規模並不在傳統的電信產業層面,而會表現在電商與聯網這兩大領域,這會是個全新的契機!對台灣來說,4G所著眼的不該只是台灣的本地電信市場,而是要與全球電商與聯網領域接軌、拼競的一大機會。

【發表於:2015/03/06   ─── 米勒的行銷世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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