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7-04

無論O2O或行動購物,小小的行動應用程式(App)才是實現它們的主角,我認為另一個觀察要點在於:「APP要如何創造新商業模式」。也就是說「以APP主導的商業模式」才是重點! 所以O2O,最後應導向於「商業模式」之探索及研究上。


科技人與低頭族如今總算有了一個共同交集,那就是祈求網路大神許我們一個「行動生活」的未來。商評網Yelp併購外送服務商、大陸網路訂餐服務成長飛快、網家宣布推出Pchome搜尋服務…這幾則電商新聞無非都圍繞著O2O(Online To Offline / Online To Offline,線上與線下結合)及行動購物這兩話題。然而無論O2O或行動購物,小小的行動應用程式(App)才是實現它們的主角,因此對行銷人而言,探討的焦點是「APP要如何創造新商業模式?」

App商業模式守則一:提供更即時便利的行動服務

IT聞人李開復:「要專注於現在用戶的4個轉變:免費、速食、即時、追星」。
現在的電商競爭要件亦若是,App「免費下載、速簡易用、即時溝通、解決需求」可說完全滿足李開復對當今這個行動時代轉變的所有描述。

App三大特色:「得來速」、「一手包」和「即時通」

App有三大特色:「得來速」形容App得來全不費工夫、在取用資訊上也較網頁版更簡便且更快速,任何人無須先經登錄會員程序,只要從行動裝置內建的APP商店就能免費下載使用;App的第二特性是「一手包」,以行動載具為宿主的好處是APP早已是行動DNA的一部份,這點讓它可於各類領域任意變化為各種應用形式,數以萬計的App服務被開發出來的理由只有一個,為的是要滿足人們所想到及想要的需求;從MSN時候開始,人們便在追尋更好用的各種即時通訊方式,如今行動APP展現的第三特性-「即時通」-丟棄網頁的龐雜架構與內容之後,效用性反更倍增,證明摩爾定律也以APP形態現身於行動電商之中。

App商業模式守則二:專注於O2O與行動購物雙領域

APP在本質上活脫脫就是電商O2O營銷模式與行動購物的縮影,所以只要鎖定這兩大領域,就能偵測APP與創新商業模式之間的關聯性。當前的舊電商多半仍為網頁購物導向,每家網店的頁面都做得很複雜,力求在有限空間呈現更多商品,但未來的行動購物是手機購物的時代,小小一支手機哪能容得下如此多商品呢?更何況滑手機總是不同於以滑鼠滑PC頁面方便,購物網架構理當要打掉重練,手機行動購物必須想像和Google一樣,行動購物時代的購物網站只保留一個空白欄就夠了,所以現時這些檯面上的電商排名未來可能會重新洗牌。

App商業模式守則三:開闢更多協同合作的新獲利模式

所有銷售虛擬商品服務商所面對的最大挑戰是:「在網路世代族群早已習慣網路免費的思考架構下,要怎麼吸引更多使用者付費購買?」

解決之道在「創新商業模式」,有了模式一切好辦,「協同合作」可能是個解方。

比方說腦筋動得快的中國大陸電視台早就發現「冠名」模式有巨大經濟利益,現在台灣的電視台也爭相模模仿效在廣告以外,以冠名及贊助模式直接套利。

唱片公司可考慮與歡歌、歌唱達人…等這類歌唱App軟體協同合作,增加音樂創作的被利用率,而非依賴販售CD單一獲利模式。

要減少App交友平台會員詐欺非議事件、又要能帶出獲利,Beetalk或陌陌這類交友App軟體可與餐廳、飯店、婚友社和婚禮顧問公司協同合作,方便這些社群使用者直接訂購所需的食宿娛樂服務、並提供優惠;好O2O模式自能讓這些使用交友平台的「揪群客」們願意付費以取得滿意增值服務。

Google挾衛星地圖優勢、憑著它對地球視網膜掃瞄的所有記錄,能提供最即時的旅遊「觀景窗」,所以只須協合周邊食宿旅產業,Google大可輕易開展其旅遊服務的新事業。

【發表於:2015/07/24   ─── 米勒的行銷世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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