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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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提要:
Botsman以「協同消費」解釋「分享經濟」,並提出三種主要樣態:「產品服務系統」(product-service systems)、「市場再流通」(redistribution markets)、與「協同式生活」(collaborative lifestyles);「產品服務系統」的核心概念即「去私有化」,「市場再流通」的核心概念即「循環流通」,「協同式生活」的核心概念即「交換分享」。
此三種「協同消費」模式,幾乎已能涵蓋目前已知的所有「分享/共享經濟」型態。

我將「共享平台」粗分為四大基本類型:租賃模式、分享模式、交換模式、免費模式。

一、「租賃共享模式」
第一種「共享模式」是「租賃模式」,這也是最常見的「共享平台」模式。
由於當前許多共享模式,其採用的商業模式以租賃模式居多,像是共享充電寶、共享雨傘、共享汽車等,這也是為什麼許多人常會將「共享經濟」(Sharing economy)直接稱為「租賃經濟」的一個原因。

不惟物品可以租賃共享(「萬物皆可共享」說),連辦公室和店面也都可以租賃共享,美國紐約便有家名為Bulletin的新創公司便自詡為「零售界的WeWork」,Bulletin正以類似「策展」的新經營模式在測試一項創新服務,讓網路店家也能擁有共享的實體店面,Bulletin的兩位創辦人布蘭史東和克莉格斯曼自承她們是受跳蚤市場的啟發而這麼做,Bulletin公司的主要業務就是協助她們的客戶租到共享店面,這些網路店家每個月最多只要付2,000美元,就能租到實體空間。

二、「分享模式」
「分享模式」與第一種「租賃模式」相似的地方是,通常它們也多半被設計成以「租借」的形式讓人分享,但與「租賃模式」的微妙差異是,「租賃模式」的物件商品適用所有大眾商品,而「租借分享模式」的物件則具有更符合小眾市場利基之特殊性,比如奢侈品(從珠寶到高級訂製服)、畫作、雕塑等藝術品或展示品等,有需要的人可以租借使用,但是不保有租用間內該物品的全部支配權。

簡單來說,「分享模式」就是「重分配模式」,除了特殊與奢侈品的分享租借之外,更被人廣知的就是「分時使用」這種「使用權利」形式的分配分享,此外,即連產能、時間、空間也能做「利用效益」形式的分配分享。
像是近來大陸出現便出現了「共享工廠」的新型生產模式,當網絡商家下單要求幾天內就要發貨時,有時訂單需求量大,自己的工廠難以短時間內完成,就可以委請「共享」夥伴工廠合作幫助。而阿里巴巴旗下的「淘工廠」則標榜將可根據電商賣家個性化生產,同時也能推動傳統製造業的轉型升級,簡單說,「淘工廠」這個共享平台就是協助網路平台上的「共享工廠」做合理分配生產,以將產能效益與商品化結合為一,也能滿足消費者多樣化的需求。

三、「交換分享模式」
「交換分享模式」又包括:「以物易物」的交換分享模式、以及「供需交換」的交換分享模式。前者如字面意義所指,兩方可以同時提具物件做交換、或一方單純提供物件做贈與;後者則是在一個供需平台市場中,一方提供勞務或商品,而另一方出具以金錢為主的報酬還取的這項勞務或商品。
例如大陸有一個「在行」平台,這個平台做的就是知識(供方)與學習(需方)的撮合平台,任何一位自認有著專業知識或才能的人士,都可以在這個平台上PO出其「智慧商品」,供方將他的腦力及知識自行訂價,並以時間的形式出租,而有需要的人則付費購買(按照時間付費),其型態類似「面授教學」樣式,另一個例子就是直播平台的「打賞模式」,直播主在平台上表演,然後各展所長向看直播的人索取討賞。

由於交換分享模式可以另外衍生出「P2P」模式,譬如P2P交換、P2P流通、P2P借物、P2P借貸(你有資金、我要借錢,平台幫忙撮合)也是交換分享模式的一種,而P2P又造就出網紅現象,像現在的素人直播平台、以及現在正起步的內容平台和IP經紀平台,都是源自於「交換分享模式」。
所以,如果想要規劃一個「內容平台」,交換分享模式有助於「內容如何變現」的設計,因此似乎是個不錯的平台模式選項。

四、「免費模式」
「免費模式」是屬於「破壞性商業模式創新」的一種應用形式
如以「商業模式」觀點來說,一個平台的商業模式也可以很簡單,「你提供某些免費的服務,接著另外搭附某種可以收費的服務商品,當然你需要建置一個平台、並且去創造出平台的網絡效應,然後只要在其中找到你的獲利模式就可以了」。所以說,免費模式當然也可以是一種很好「共享平台」、而且還是很強大的模式,不過前提是你必須要找出可以收費的方式。

【發表於:2017/09/15 ───  米勒的行銷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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