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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2-03

https://www.facebook.com/MTmelove/posts/1082837771857050
B型企業」(B CoporationsB Corp.),也有人直接稱之為「共益企業」,由於B型企業這個概念最早是從美國流行過來,並且後來還為此衍生出「B型企業認證」(Benefit Corporation Certification),加上有些私募資金特別崇尚、且以投資由「B型實驗室」(B Lab)這個組織發出「認證」的B型企業為榮,但是,也有人認為「B型企業認證」對於B型企業只是錦上添花,甚至可能是浪費資源之舉(持反對觀點者認為:由於沒有其他認證機構與之競爭,也沒有來自相關社群的意見回饋,這項認證除了拿來做為一種行銷工具之外,沒人知道到底有多大的意義)。

一、B型企業」補遺

B型企業」有兩大特色:

第一,B型企業是在戮力追求企業利潤之餘,亦追求其他「公眾利益」,亦即,B型企業也同時努力向上提升並善盡其企業的社會責任」(CSR)。

某些企業之所以被稱之為「B型企業」或「共益企業」,便是因為這類企業是以滿足「利害關係人」的共同利益來做為該類企業的治理原則,也因此,這類企業才會特被稱為B型企業」(B Coporations,此亦即B型企業」與一般企業最大之差異所在。當我們談到「B型企業」時,不要忘了B型企業既又名為「共益企業」,這個「共益」指的乃是創造「共同利益」之意;所以如果只將「利益」視為是單純的「利潤」,便曲解其意了,「利益」並不只是「利潤」而已。

B型企業的「B」這個字,指的即是企業「利益」(Benefit),而「B」(Benefit)則代表著這類企業較諸一般企業更能承擔及兼負更多「利害關係人之利益」;換言之,意指B型企業」能兼顧更多的企業社會責任(CSR),也因此B型企業」才會更加地被社會所認可、及備受創投界推崇擁戴。

第二,在「共益共利」之外,不少新興的B型企業還有一個共同特色,便是為了達此目標(創造企業最大利益、同時滿足公益與商業行為),於是有愈來愈多的B型企業自然亦會偏向:以「共享」這類經濟型態,做為其商業模式

不過這裡所指的「共享型的平台」,未必是如今吾人所見,全如UberAirbnb這類型的共享平台。我在先前的這篇文章《共享平台2:再談「共享平台」(下)》中,將「共享平台」粗分為四大基本類型(租賃模式、分享模式、交換模式、免費模式),有興趣的讀者請自行參閱該文。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00269500113878&id=256375234503312

以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孟加拉的穆罕默德Ÿ尤努斯(Muhammad Yunus)所創的「窮人銀行」為例,此即我所謂之B型企業採「共享經濟」商模運作的絕佳典範。

窮人銀行在造福窮人之餘同時還能為企業創造獲利,其中最大的關鍵就在於:窮人銀行的商業模式是採「共享平台」模式(借款人也會是窮人銀行的股東,藉此它營造出一個共榮關係人組織圈的概念),這使得窮人銀行得以兼顧「企業性(商業組織&獲取利潤)、公益性、共利性」三贏面向。
也就是說,B型企業的第二特性為「共享」

1983年,孟加拉經濟學人尤努斯教授創辦的「鄉村銀行」 (Grameen Bank),就是一所專門提供微型小額貸款給窮人的一家銀行業別之B型企業,所以又被暱稱為「窮人銀行,這所窮人銀行既是社會企業、也是B型企業,而窮人銀行之所以能越過社會企業,躍居B型企業的位階,其間的差異有二:其一,窮人銀行並不是一個非營利性組織,它不僅是一個能自給自足的商業型企業;其二,窮人銀行所創造出「獲利及共益」之企業價值非常可觀。(可參見前文《B型企業與社會企業(一)》及圖:「B型企業」對比於「社會企業」,前者尤具有「利益性優先、企業化明確」這兩大特質)。https://www.facebook.com/MTmelove/posts/1078904918917002

簡言之,「共利」是B型企業之目的;而「共享」則是B型企業常見的手段、方法、商模

2012年時,尤努斯創辦的鄉村銀行已於全球40個國家的貧民區,設有2,567間分行,而且這家窮人銀行它完全顛覆了金融常識,敢於放款給沒有信貸紀錄的窮人,不但獲利極巨、而且壞帳率極低:850萬借貸人中有97%是低下階層的女性;每年借出的款項達15億美元,利率20%,但貸款者完全無需簽約,也不用抵押;而壞帳竟不到1%,比很多商業銀行更厲害。到了2013年時,窮人銀行總共已借出1,037億貸款,幫助近1,000萬窮人脫貧。(請參閱「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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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B型企業」與「S型企業」補遺

聊完了「B型企業」與「社會企業」,我想再把「S型企業」拉進來一併補述。

什麼是「B型企業」呢?
B型企業」的「B」指的是企業「利益」(Benefit),故即代表這類企業比起一般企業能承擔更多「利害關係人之利益」、兼顧更多「企業社會責任CSR),也因此B型企業才會更被社會認可、並備受創投界推崇擁戴。

什麼是「S型企業」呢?
「S型企業」指的就是以「分享/共享經濟」(Sharing economy)為導向的企業體、或這類共享平台型的企業(我要再次強調:「分享經濟」不等於「租賃經濟」)。
關於「S型企業」,有興趣的讀者可搜尋、參閱米勒先前發表的多篇「
共享平台」的文章,也包括共享平台2:再談「共享平台」(上)》。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993369050803923&id=256375234503312

最後,不另做解釋說明,「B型企業」與「S型企業」圖示于后。
(米勒考慮日後製成「行銷視頻」,再論述「B型企業」與「S型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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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型企業」小辭典(米勒說)

為什麼B型企業」(B Coporations)也被稱為是「共益企業」呢?
那是因為B型企業本就是以追求企業股東以外的其他「利害關係人」(Stakeholder) (※1之利益為其經營志向,簡而言之,B型企業的「B」,代表的正是更高層次、廣定義之「利益」(Benefit);所以,我才說「B型企業在「追求利益」的企圖和強度方面,都遠比「社會企業」(Social Enterprise)和企業社會責任(CSR)還要來得高」。

與「社會企業」不同的是,「B型企業」相對更在意並以追求包括企業利潤(profit)在內的最大「企業利益」(Business Benefit)為其經營宗旨,但這僅是顯示B型企業與一般商業型企業,在追求獲利的「企業」本質上無貳而已然而,B型企業的「B」這個字,除了代表企業利益之外,它還代表了更高層次的意義,所有被泛稱或定名為B型企業的企業體,他們不僅僅只考量股東的利益而已,而是更以能增進除了股東以外的其他「利害關係人」之利益為本,因此,B型企業於善盡企業社會責任此一面向上,要比其他一般企業更為出眾,甚至因其特殊的組織及商模構性,而勝於社會企業。

諾貝爾經濟學家羅伯・席勒(Robert Shiller)便認為,B型企業可比一般企業能創造更多的利潤,他認為B型企業是一種創新的組織模式,B型企業的設立目的是利用企業來解決社會與環境問題,而採用B型企業之名,也將會改變一般企業的法定義務以及企業的組織與營運氛圍。

如果從企業經營的行為發展來看,亦不難看出為什麼會有B型企業這類的企業體產生。
以往
的企業都只是單純地以營利、追求企業利潤為目標,這類企業的行銷手段皆著眼於如何達成銷售,有人將此種營銷模式稱為「交易行銷」,但是,隨著社會型態發展,能吸引更多顧客的行銷模式已從「交易行銷」進入到「關係行銷」(※2)模式,現今的企業著眼的是如何創造更大的顧客終生價值,行銷人員為了要爭取更多顧客認同和好感,因而會愈加重視企業的對外形象,除了品牌、公關等必要的行銷操作之外,這些企業及行銷人員更發現,比起其他行銷花費,投資在「企業社會責任」的經營成本其實不會很高,反饋而來的企業利益卻不小,這便是造就愈來愈多的企業投身於「B型企業」的來由,通常B型企業的好處顯而易見,包括品牌差異化、增加新聞曝光率、以及更能吸引投資人青睞

所以說,與「B型企業」相對應的,即是在追求獲利之外,並以「企業社會責任」與「利害關係人」為其企業經營之兩向軸,而此二者(CSR利害關係人)的最大交集則在於「公益性」(滿足公眾利益效能);因此,我們也可以將「B型企業」簡而視之為是:以「公益、共利」為經營導向的新一類企業體型態。

※註1:
「利害關係人」(Stakeholder)是指:在組織內、外,會與組織經營績效有著利害關係的個人或團體,一般來說,企業會有下的七類利害關係人:供應商、顧客、員工、社區、政府、債權人、股東。
※註2:

所謂的「關係行銷」是指透過向顧客承諾:提供高級品牌及高品質產品、一流服務與合理價格,並與「利害關係人」建立長期滿意關係的一種經營理念及營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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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閱讀~~
孟加拉奇蹟窮人銀行家 教千萬窮人脫貧

生於孟加拉穆斯林家庭的尤努斯,年輕時拿獎學金去美國讀書,拿到博士學位後,便回國任吉大港大學的經濟學教授。身處象牙塔的他原本自信滿滿,豈料卻遇上1974年的孟加拉大饑荒:「那時候我在學術殿堂裡,教高貴的經濟理論。但教室以外饑民遍野,很多人都掙扎在餓死的邊緣,一點兒食物都沒有。這個情景令人感到非常痛苦。」作為出過國的學術精英,他曾自以為學有所成,直到活生生的災難在眼前發生,他才恍然大悟:「你會發現所有經濟學理論全部沒用,解決不了眼前的問題」。

其時的尤努斯一度沮喪不已:「我覺得自己很無用,什麼人都幫不到。所以,我決定放棄做大學老師,忘記經濟學理論,索性作為一個普通人般,直接對窮人伸出援手。」他走入鄉村時,看見有大耳窿壓迫窮人,婦女需借高利貸才能購買竹子,編織竹椅賣出去來還錢,但每日辛辛苦苦僅賺得毫半子港幣糊口。於是,他自己借了27元美金予42位村民,讓他們有成本買竹,免受剝削。「如果只要借一點點錢就可以幫人,為什麼不做大?」
他嘗試去找銀行借錢給窮人,但銀行家斷然拒絕,說窮人沒有信貸紀錄。於是他為所有窮人擔保,終於說服銀行行長借錢。「一開始時我也不知道這麼做是否正確,但有趣的是,所有窮人都還錢了,後來愈來愈多人來借,服務擴展到幾個村,銀行開始怕我擔保不來。」

1983年,尤努斯乾脆自行成立鄉村銀行(Grameen Bank),為窮人提供小額借貸,連1元美金他都借,尤努斯:「這間銀行不是有錢人的,來借錢的人就是銀行股東,每人有一手股份。董事局成員都在借款人之間推選出來」。

2008年金融海嘯時,他在紐約開了一間窮人銀行。看著大街另一邊的大銀行倒閉,他這邊的微型貸款卻如雨後春筍。「我希望有記者問我,窮人與富人,誰才有信用?」尤努斯的成功,在於顛覆傳統銀行制度,以社企經營方式扶貧,是以連諾貝爾都頒和平獎給他,讚揚他創立微貸。而且,2012年雖有24億收入,但尤努斯僅拿月薪3,100元。他每日只穿傳統長衫,拿諾貝爾獎時都這麼穿。他常說,「金錢的確可以帶來快樂,但我喜歡簡單生活。」

至2012年,鄉村銀行已於全球40個國家的貧民區,設有2,567間分行。它完全顛覆了金融常識:850萬借貸人中有97%是低下階層的女性;每年借出的款項達15億美元,利率20%,但貸款者完全無需簽約,也不用抵押;而壞帳竟不到1%,比很多商業銀行更厲害。而且,尤努斯面對窮人借貸時,不是冷冰冰地計算賺多少,而是同時向窮人傳授生存技能。到了2013年時,窮人銀行總共已借出1,037億貸款,幫助近1,000萬窮人脫貧。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30912/18419334

 

【發表於:2018/02/22───  米勒的行銷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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