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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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塊鏈」和「比特幣」,一直被拿來相提並論,馬雲說:「比特幣是泡沫,但區塊鏈不是泡沫」,摩根大通董事長戴蒙(Jamie Dimon)說:「比特幣是場騙局、比鬱金香泡沫更糟糕」;但是撇開「
泡沫」、「投機」、「騙局」這些個用詞,較能為世人認同的另一個說法,或許是這個………

19世紀美洲大陸盛行一波「淘金夢」,20世紀中葉后,在中國及美國和其他各地,「挖礦熱」再次風行,這時上場的礦產品係以煤礦、天然氣及頁岩油…等可供作為燃料之用的天然資源、以及用於手機及電池之各種稀有的「稀土」礦產為主;現今21世紀初,最新興的「淘金夢」正如火如荼大肆攻佔媒體版面,而這波「挖礦熱」,指的正是以「比特幣」為首的虛擬加密貨幣。

比特幣和其他虛擬加密貨幣,無疑地是這波「採礦熱」的主角《天下》7月份(天下雜誌651期)即以《區塊鏈  是夢想還是騙局》為題:

「今天的網際網路,就是明天的區塊鏈。網路已顛覆了全球產業,區塊鏈也來勢洶洶......。這項技術真的能創造一個相對平等、去中心、去中介的美麗新世界嗎?「炒幣能致富,挖礦能養家?」全球已有超過1,600種加密貨幣,吸引投資人瘋狂搶進,卻也有很多不肖份子趁亂詐財。這股炒幣狂潮背後有哪些陷阱?對台灣的創業、就業,帶來哪些影響?加密貨幣投資詐騙層出不窮,連帶影響區塊鏈產業的前景,中國、韓國雖然一手打擊加密貨幣,但也一手扶植國家級的區塊鏈計劃。台灣該如何搶得產業發展先機,又能保護投資人,而不會一下子出手太重,掐死了這個未來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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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塊鏈」

雖然很多人都一提再提,「區塊鏈」這話題也有點膩了,但由於想要聊聊「第三方支付」及「純網銀」之故,我們還是稍微先來帶一下區塊鏈唄……

關於「區塊鏈」首要釐清的第一件事是,「區塊鏈不等於做幣、炒幣」。目前最熱的區塊鏈議題大多集中在發行加密貨幣與ICOInitial Coin Offering,首次代幣發行)身上,同時,廣被討論熱議的話題則是「該投資區塊鏈還是加密貨幣?」。自從2009年第一批比特幣問世之後,至今已有超過1,600加密貨幣,而區塊鏈之所以背負「是泡沫或投機」的負面觀感,其中,媒體在報導此話題時,常會引述摩根大通董事長戴蒙(Jamie Dimon)的說法:「比特幣是場騙局、比鬱金香泡沫更糟糕」。

其二,如馬雲所說「區塊鏈不是泡沫,但比特幣是」,他認為比特幣只是區塊鏈一個很小的應用而已。故而,吾人對區塊鏈當有的第二個認知是:「區塊鏈不等於加密貨幣」。加密貨幣僅是區塊鏈技術應用之其中一種,而且即使是做「加密貨幣」這個項目,然其可行的商業模式也並非只能是「投資加密貨幣」(亦即做幣炒幣)而已,例如微信支付和微信紅包就是區塊鏈的一種應用模式,而其與比特幣的商業模式又截然不同。

 

「區塊鏈是真的,比特幣是假的」

事實上,加密貨幣根據發行目的,可分為功能幣(utility token)、支付幣(payment token)、有價證券幣(security token),然而,現有多數支付幣如要作為交易貨幣,可行性並不高,原因是要作為交易貨幣,必須具有交易中介、價值儲存、計價單位、遞延支付標準等四大功能,但是,目前流通性高的加密貨幣(比特幣、以太幣等),其因為價格波動大,不易被接受;至於流通性低的加密貨幣(大部分的加密幣)則由於接受範圍小,因此兩者都難以如各國央行發行的法定幣一般,能廣受民眾接受使用。此外,G20國家在20183月的財長和央行行長會議,將加密貨幣定位為「加密資產」(Crypto-assets)商品,而既然定位為商品,多數國家便不設專法規範,可見加密貨幣要合法或合用,一時之間尚難明朗。

有一點很明確,「是泡沫或投機?」,此僅關乎比特幣或其他加密貨幣,而與區塊鏈自身無關。至於「加密貨幣是否為泡沫或投機?」,問題點則是出在「加密貨幣集中於某種商業模式行為」這件事上,我們可以先放掉「比特幣是最大的騙局」的這項說法,因為這個說法容或尚有爭論、難以被蓋棺認定,但是若換個說法,則更易釋疑「是泡沫或投機?」此出處緣何──「區塊鏈是真的,比特幣是假的」──由於炒幣盛行,較可確信的一點是「現今虛擬加密貨幣上標示的數字,很多都是假的;而在虛擬加密貨幣的世界,只有區塊鏈上的餘額才是真的」。

因此,如果要問「該投資區塊鏈還是加密貨幣」?
我的看法是:「何不關注於區塊鏈的其他應用模式,避開又熱又擠、以投資加密貨幣為其商業模式的這個熱圈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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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支付」及「純網銀」

附帶一提,米勒對於「第三方支付」與「純網銀」的看法:

台灣從發展第三方支付到現在的純網銀,一貫的政策立場都是「由銀行主導」,這樣的思維真的很愚昧,大陸對於網路銀行的作法是打算新設置一個總攬監督職責的中央機構──「網聯」,有人戲稱「網聯」就像是「銀聯」的弟弟(後者用以統合實體銀行的收單支付;前者用以統合網路銀行的金流動向);至於台灣的另一個近鄰南韓則是完全套用大陸支付寶模式,擬定「建置電子錢包的國家基礎建設」方案,南韓央行預定明年(即2019年)上半年左右即能推出韓版支付寶,而該項全國性計畫,僅是從最簡單的「統合QR Code碼」做起就可以了。

大陸與南韓政府都很積極、也均極有作為地在推動第三方支付與電子錢包,還有一點,他們都選擇了跳脫以信用卡為主導的框架。
以南韓推動「建置電子錢包的國家基礎建設」政策(韓版支付寶)而言,這裡面有一個很重要的思維,南韓政府的認知是,未來消費者和商家只需掃瞄QR碼,就能直接進行支付交易,可省去信用卡等中介商所索取的「社會成本」。

而台灣的作法則是要求純網銀須得比照銀行,只因為中央沒有能力管控又不想日後背負罵名,索性就按既有的銀行模式辦,這就是一種官僚守舊心態。但,既然是「純網銀」,卻一切比照銀行模式,這種半吊子的立法及行政作為,戕害新創發展莫此為甚,帶來的後遺症則是拉低台灣的競爭力,所以說,政策能殺人,愚蠢為首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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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電商意識 請換掉舊腦袋】
(經濟日報/米勒 - 2015.03.02)

台灣必須在「電商意識」迎頭趕上
2014年台灣才開始要研議電子支付新法,但是官方版本的焦點仍然擺在金融業身上而不是電子商務產業,相較大陸第三方支付的軌跡模式是由電商出發,最後反撲向金融業,與台灣以7-11為首的4大便利超商聯手推倒金融部份帝國圍牆的模式如出一轍,一貫是由新的商業思維主導一切,與資本額大小全然無關。

據統計,2013年大陸電子商務交易超過10兆人民幣,使用網上支付的使用者規模人數超過2.6億人,互聯網支付交易額達到8.3兆人民幣,這些全由電商主導。阿里巴巴台灣分公司總經理傅紀清指出台灣的「電商意識」落後大陸35年。

台灣在電商領域落後大陸,除了與台灣發展無線上網的進程落後其他先進國家許多的這個因素有關外,有很大一部份原因得歸咎於法規過時及營運思維僵化,如果要填補這失落5年的競爭力,台灣須在「電商意識」上迎頭趕上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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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閱讀 ~~
【區塊鏈是夢想還是騙局?】

https://www.cw.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9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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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8/08/02 ─── 米勒的行銷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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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8月16日)

金管會對於「純網銀」的政策方向大轉彎!

台灣自宣布開放「純網銀」以來,檯面上有意要爭取純網銀唯二兩張門票的,共有三組團隊,分別為:國票金與日本樂天的結盟、及由韓企LINE籌組的團隊、和中華電信籌組的國家隊;這三組團隊,若不是電商業者、就是電信業者,其共通點是:都是全由「非金融業」主導。

但是,台灣主管單位對於開放「純網銀」一事,原先金管會的態度是堅持「純網銀必須由金融業主導」,還規定金融業的持股應達50%以上;後來,金管會主委顧立雄83日表示,純網銀金融業持股可考慮從50%退讓到40%,但「單一最大股東仍必須是金融業」、且編合併報表。換言之,即便有更多非金融業加入純網銀,但金管會一直堅持「純網銀仍須由金融業主導」。

不過,日前,金管會「純網銀」的最新政策方向出現了新的大轉彎,允許「非金融業也可以主導純網銀」。

金管會的純網銀新修正相關辦法,允許非金融業持股合計可以到60%,單一股東持股也可以到60%;換言之,即允許單一最大股東可以是「非金融業」。

816日,金管會公布了純網銀相關辦法的新修正案為:金融業持股應達40%,且至少應有一銀行或金控持股超過25%;但並未要求須由金融業編合併報表,亦即允許非金融業擔任純網銀單一最大股東,個別或合計持股60%。)

金管會對純網銀的開放,從金融業持股應達50%,到金融業持股可降至40%但須由金融業主導,讓外界不看好純網銀能帶來的創新,也令科技業感到失望,再加上不少銀行也無意主導純網銀,亦正因情勢比人強,才讓金管會政策不得不轉彎。

~ 新聞爆點~~
【政策大轉彎,純網銀准非金融業主導】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13/3314003

【金管會從善如流,把創新擺第一】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13/3314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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