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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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知型內容」有三大絕佳的特色,但卻未被重視。
一、「原創」的價值:與好萊塢操作現象對比的是:「文知型內容」蘊藏的「原創」不但藏金量極高、極多且豐,而且隨手可得。
二、「多元」的價值:手遊、電競、影音視頻平台(OTT TV)雖然具備強烈的需求性,但其各自的型態其實很單調,不若「文知型內容」能以文字、圖像、演講、工藝…等多元的型態呈現。
三、「新科技運應用」的價值:未來趨勢的十大科技亮點,包括無人機、機器人、區塊鏈、AIVR等,其共通點就是「有趣」和「好玩」,而未來這些新科技的應用………

前幾期談到「內容平台」實則有許多不同面向,現在我們且先將話題做個限縮、並集中於討論「娛樂性內容」與「知識性內容」這兩大領域。

前期提到的YouTube模式為影音與廣告分潤模式,這個平台主要是提供讓素人創作者可以藉由影音內容創作、並將其內容投放在YouTube這個平台上(影音內容為主),而給予制度化之可期報酬的一種廣告分潤模式;至於接下來要說的漫威模式(IP授權模式)、和上期文章所提到的以Netflix模式(影音訂購模式)為代表(在中國則是愛奇藝等OTT業者),則同樣都是針對「娛樂性內容」產業而來,他們由上至下串連而成「娛樂性內容產業」(除了OTT外,還包括手遊與電競產業),並分別代表著「娛樂性內容」兩端(前端生產、後端消費)的商業模式。後面,我會提到閱文模式,並補強其相對之「知識性內容」之特性及其困境

但在進入本期主題「內容平台四大Business Model的後兩種」之前,我先說說「文知型(知識性)內容平台」的粗淺分類
 

「文知型內容平台」可略分為三大系別──

「文知型內容平台」之 ──「文學類」
就整個「知識型
內容平台」平台來看,似乎「文學類」平台(如隨後會提到的閱文、起點中文網、鏡文學)也頗被看好,原因很簡單,因為「文娛可以互通」,所以只要能搭上一個「連通管」,內容IP、再加上經紀,就能如同娛樂型內容產業一樣創出一番天地來,因此「文學類內容平台可望成為繼娛樂型內容產業之後,是下一個受到矚目的內容產業戰場。

即使如此,我還是要先點出所有「文知型內容平台」的幾個不足之處,事實上,應該說是「文知型內容」有三大絕佳的特色,但卻未被重視。

一、「原創」的價值:
去年美國十大賣座大片中,沒有一部是原創電影,電影公司太過依賴翻拍和續集電影(真人版美女與野獸、星際大戰8…)的下場便是,可能會令觀眾感到疲乏和厭惡,然後減少上電影院看電影。由此可見「原創」是多麼地難能可貴,反之,與好萊塢操作現象對比的是:
「文知型內容」蘊藏的「原創」不但藏金量極高、極多且豐,而且隨手可得(只缺找到變現模式暨將之形成一個經濟生態系)。

二、「多元」的價值:
手遊、電競、影音視頻平台(OTT TV)…等這些「娛樂型內容平台及其產業」雖然具備強烈的需求性,但其各自的型態其實很單調,不若
「文知型內容」能以文字(寫藝)、圖像(可包羅靜態圖像及動態影像,均為繪藝之表現型態)、演講(說藝)、工藝(雕塑、金工飾物等商品化形式)…等多元的型態呈現。

三、「新科技運應用」的價值:
未來趨勢的十大科技亮點,包括無人機、自駕車、物聯裝置、機器人、區塊鏈、AIVR…等,其共通點就是「有趣」和「好玩」,而未來這些新科技的應用,也將可望會為原本硬梆梆的
「文知型內容平台及其產業」,導入有趣和好玩的新鮮元素,因此「文知型內容平台及其產業」很值得期待。


「文知型內容平台」之 ──「知識類」
「知識型內容平台」的另一派別──「知識類」平台,又如何呢?
以「文案教學」這個領域來說,唐崇達其人可算是台灣最孚盛名的文案達人了,但是中國大陸人才輩出,急起直追、有內涵的素人也不少,只是這些新輩們並不是選擇以傳統廣告文案作為戰場,有不少大陸新秀,他們鎖定在做簡報和演講都會用得到的「PPT製作及PPT文案」之教學上,如「濤說PPT」,「文案君」等人。從這股正在冒出頭的內容變現之素人新勢力身上,也更可以觀察到「多元」已是新的趨勢,這些教學者除了本身具部落客(大陸稱為博客)的身份之外,並不自拘只能以開課的形式去經營他們專業內容的事業領域,而是透過寫作(文章訂閱或廣告分潤)、出版(電子書與實體書)、演講及做培訓等多元形式,並搭配語音(音頻)及影音(視頻)與直播…等多元方式,以及廣接代言,廣告……等各種商演活動,來為自己掙取金錢報酬和開拓更多合作機會,這就是他們自發的內容變現方式。

此外,還有許許多多做「培訓」的講師,也正從許多其他領域地方冒出來,因為有愈來愈多人發現,分享知識其實是很有趣又極有成就感的(當然,如果能從中獲取適當金錢報酬的話會更迷人)。例如台中市的「優勢路徑」公司創辦人益恩‧肯博(Ian Campbell;他的中文名是「康益恩」),是位科技建築師也是位資訊系統科技人,他是RWTiDefinity、優勢路徑等公司的創辦人,其公司曾經運用 DSP(Digital Signal Processing) 數位訊號程式處理人類語言、也是程式業界精確分析文章與寫作的先鋒,於精確關鍵字資料開採方面,也開發出一套獨特的SEO (搜尋引擎優化) 模組、並擁有Commerce技術,能以電腦程式模擬人類購買思考,康益恩同時也是12步驟網路商業的成功路徑(The Path to Online Business Success)的創辦人,但他並不以系統科技人自居,最近他還打算進軍培訓界,你可能很好奇他要開講的會是網站SEO優化操作、AI在購買行為的分析應用、或是AI如何幫你寫業配…等之類的課程嗎?不,康益恩整合了他自身在教、商、哲學、管理及人道主義領域的專才,從工程學的角度去談「人生優勢路徑也有其導航系統」。
很有趣的題材,不是嗎?
http://hk.mikecrm.com/mKIzdYq

「文知型內容平台」之 ──「其他類」
其他的「雜派」(意指目前為非主流之其他派別),要怎麼做呢?
由於這部份是「文知型(知識性)內容平台」最重要的精華,因為要談的是「內容如何變現」,因此,我留待下一篇【知識型內容平台的困境】再做論述。
但在此之前,建議您可先瀏覽米勒的前文
《內容平台的出路(3)》 ,我在該篇文章的文末提到:『若以「內容販賣」之類型來區分,至少可分為若干種類型』。

現在,容我先把「內容平台的後兩種Business Model」做個交待。
內容平台的另外兩種「Business Model」

三、漫威模式(IP授權模式)
四、閱文模式(電子書訂購及知識訂閱模式)

 

漫威模式(IP授權模式)

要說起動漫娛樂文學,美商漫威(Marvel)公司無疑是箇中翹楚,也是最具代表性的娛文集團,膾炙人口的作品及創造之英雄人物如:夜魔俠、蜘蛛人、星爵、黑寡婦、刀鋒戰士、酷寒戰士、美國隊長、英國隊長、浩克、鋼人、獸人、冰人、隱形女、暴風女、X教授、金鋼狼、石頭人、雷神索爾、神力超人、X戰警、驚奇4超人、復仇者聯盟……等。

「漫威」(Marvel),全名為漫威出版公司(Marvel Publishing, Inc.),外界則習稱為漫威漫畫(Marvel Comics),這是一家在美國的漫畫公司,由漫威娛樂(Marvel Entertainment, Inc.)所持有,漫威娛樂在2009年後成為華特迪士尼公司的子公司。維基百科指出,漫威漫畫是由美國西部大開發時代題材低俗雜誌出版商馬丁·古斯曼(Martin Goodsman)設立於1939年,當時公司名稱為「及時漫畫」,該公司首本刊物《漫威漫畫創刊號》於19391月出版,霹靂火和納摩兩位超級英雄分別作為正反派在首期亮相,該期連同再版共售出90萬份,而讓漫威首位具有真正意義上的主編是喬·西蒙(Joe Simon),他與新興產業著名藝術家傑克·科比(Jack Kirby)為19413月的創刊號創作了首位以愛國為主體的超級英雄美國隊長,近一百萬的銷量證明該角色熱門程度。

而後,自2008年起,漫威娛樂的子公司漫威工作室(Marvel Studios)開始拍攝漫威電影宇宙系列,將漫畫中的故事再次搬上螢幕,直到從漫畫躍登大螢幕,此時的漫威才開始發光發熱,然後漫威也被卡通動漫巨人迪士尼公司相中,20091231日,華特迪士尼公司以42.4億美元現金加股票的價格收購漫威娛樂,漫威正式成為華特迪士尼影業集團(Walt Disney Studios)的子公司。

在被迪士尼收購之前,漫威工作室以宇宙及奇幻元素為背景所創作之漫畫雖然大受歡迎,但當時的漫威苦無資金拍電影,所以無法在以電影電視為重的好萊塢經濟圈中分得一杯羹,但是當時的漫威已懂得利用IP智慧財產權;Intellectual Property)授權模式將作品打入好萊塢,先是分別將《蜘蛛人》賣給索尼、《驚奇4超人》、《X戰警》等膾炙人口的作品賣給福斯,接著再將漫畫IP以授權模式,一一授權給製片商,並從票房中獲得更多利潤抽成,漫威便是經由出售與授權漫畫IP方式,不但逐漸累積資金獲利、也讓作品打開了更高的知名度、和極大的滲透力,就和哈利波特效應一樣,最後漫威的漫畫及人物很快地便廣為全球周知;沒多久後,有了財力和實力為後盾的漫威為了獲得更多利潤,便自己成立創立一間電影公司Marvel Studios(漫威娛樂),自行發行漫威英雄電影,一口氣吃下所有利潤,成功開啟漫威文創帝國。
 

閱文模式(電子書訂購及知識訂閱模式)

大陸知名的文學創作網站平台以「起點中文網」和「閱文」為代表,但兩者都隸屬於騰訊旗下的閱文集團,所以我統稱為「閱文模式」,不過兩者仍有些微差異,起點的模式是閱讀也可以有獲利,但閱文則沒有「閱讀者獲利」設計。

閱文模式涵蓋了現行的電子書以及內容網站之商業模式,為了方便說明,我以「電子書訂購模式、和知識訂閱模式」合稱之。(按:電子書訂購,其實又可分為訂與購兩種模式。「訂」是指訂閱,也就是租,意即按月訂閱數位電子雜誌或文章;「購」則是指線上購買電子書並一次付費的這種收費模式)。

※然而,如果再深究「電子書」與「內容網站」(新聞媒體以及所有生產數位內容的網絡媒體)此二者的商業模式又大相逕庭。(我擬在這個月25日《內容媒體的出路(3)》的文章中再詳加論述)。

閱文集團的主要盈利模式是:用戶可以免費閱讀書籍的頭幾章,如果要接著閱讀接下來的內容就得付費,都是屬於免費模式的變形商模,目前這套模式也為大多數的內容網站平台所採用,像是紐約時報(紐時)、台灣的天下等這些雜誌的線上版,不過他們採用的是和線上音樂串流平台類似的另一種商模設計:用戶可以免費閱讀完整文章,但是每月只能享有若干篇的免費額度,如果超過免費閱讀額度便會限制存取,若是讀者選擇加入成為付費會員便能每月閱讀吃到飽。但是由於各國國情不同、資訊取得難易分布狀況不同、以及不同地域願意付費以求取知識氛圍的不同,這種依「量」分制(免費與付費區隔)的商業模式設計,目前看來,在台灣付費閱讀的成效似乎不彰、會員人數始終難獲突破。

大陸文學網的開路者 ── 起點中文網
「起點」中文網是中國大陸一個原創網絡文學網站,也是一個閱讀人口滲透率最高、極具影響力的老牌文學創作網站,由上海玄霆娛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運營,以收錄玄幻、武俠、軍事等原創網絡小說而著名,其前身為玄幻文學協會;200111月網絡論壇玄幻文學協會成立,此為起點中文網的前身,20025月玄幻文學協會正式創辦起點中文網,但此時仍屬於個人站點性質,到了20035月才正式擴大並成為公營運性質的網站,同年8月發布第二版改良版網站。200410月被盛大網絡收購後成為盛大全資子公司,之後到了200874日,盛大又成立另一個文學作網站平台品牌,即「盛大文學」,起點中文網便成為盛大文學集團的一部分。

「起點」主要提供由網絡作家獨立創作的小說,「起點」很早便開始了付費閱讀模式(200310月啟用在線收費閱讀服務)。但最初,起點中文網原本的營運模式並不是推付費閱讀,而是打算推出帶有營利性質的VIP電子出版作品,可惜這項商業計劃嚴重受挫,到20031010號「起點」正式開始時,總共只湊齊了五本VIP作品,於是起點決定改弦更張,先是順勢將其已上架的VIP作品在第一個月對會員免費,雖然讓讀者免費閱讀,但也不因此而不給予作家稿酬,當時「起點」所制定的「以每千字0.02元人民幣全額支付稿費」給作家,發展到後來卻幾乎形成網絡文學稿酬的行業標準。

然後一個月免費VIP的閱讀優惠期結束後,在這形同是實驗期的短短一個月內(從1010日至1110日),雖然起點整個網站仍不過只有23VIP作品,而且裡面有相當大部分是友情簽約,但是由於起點採用的是全額支付的制度,使得第一個月就有作者的稿費超過千元人民幣,這時起點便順勢發表「起點中文網:VIP訂閱制度試行回顧」公告(在VIP會員的踴躍訂閱下,VIP的優秀作品已經達到每千字10元人民幣的稿費水平,訂閱成績最好的作者在本月里已經收入超過千元的稿費),以拉抬自己聲勢,一方面以可見的實質報酬,吸引更多創作者投入(畢竟當時素人在網路上發表文字作品,百分之九十九都是無償的,所以有稿費可拿總確實很能鼓勵人心),二方面則以更多更好的作品吸引讀者,從雙向收攬人心,閱讀生態圈於焉形成。於是,在那個月(200311月),起點中文網便獲得2003年度中國個人網站大賽第一名,而當年12月底,起點宣布「VIP計劃中訂閱率最高的作品已經達到每千字20元人民幣稿費」,起點只用了三個月,就讓VIP制度走上正軌。

200441日隨著新版VIP閱讀器的推出,起點VIP作品總數增加約100部。起點在當時的公告中稱「經近半年的不斷努力和發展,其中稿酬最高已經達到創記錄的每千字40元人民幣(即單章節2000人次訂閱),數十部作品稿酬收入在每千字2040元人民幣之間,起點累計發放稿酬已近十萬餘人民幣,僅3月份起點VIP作者稿酬冠軍就得到超過4000餘人民幣的月收入。同年(2004年)10月盛大互動娛樂有限公司收購起點中文網,到了200874日,起點中文網被納編為盛大文學旗下網站。2015126日隨著盛大文學和騰訊公司旗下的騰訊文學合併成立閱文集團,自此起點中文網也成為閱文集團旗下網站。
 

大陸最大的文化出版集團 ── 閱文集團
閱文集團(China Literature Limited)為騰訊所有,是一家總部位於中國上海市的文化出版公司,於2015330日正式成立,由盛大文學和騰訊文學合併而成。2017322日,閱文集團母公司騰訊控股總裁劉熾平確認其將從騰訊內部分拆,並於2017118日閱文集團於香港上市。

 

台灣文學網的新秀 ── 鏡文學
台灣較具規劃的文學創作網站平台則是鏡傳媒旗下的「鏡文學」,原本立足於文學網的鏡文學也開始效法盛大文學的營運模式,決定要專攻IP市場並重設新定位為「以台灣為基地、放眼國際的小說與劇本平台」,其目標計畫是經由連載小說、劇本之過程,讓作品獲得最大能見度的同時也累積粉絲與大數據,之後再幫作家把作品賣給影視、漫畫、遊戲公司,然其起步甚晚,去年(2017年)421日鏡文學網站才開始試營運。
(未完,待續)~ 下期再來談【知識型內容平台的困境】

【發表於:2018/01/11───  米勒的行銷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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