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終﹝特別評論﹞
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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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府到院,都有一個共識,將「發展數位」視為國家未來的重要戰略,這樣的思維沒錯,但無論是設「會」或設「部」,我相信一樣難以發揮可有效增進科技政策整合之功能,即使將先前的「科技部」再改為「科技發展委員會」也沒大用,我相信同樣都無法發揮可有效增進科技政策整合之功能。(之前「科技部」已是覆轍,如今,「數位發展部」又何嘗不是如此呢!錯誤的事,何需再來一次?)
我認為,無論是眾立委與官員們各自擁戴的「設部」或「設會」任何一個提案,都無此必要,都無可議之意義!因為,增設這樣的部或會,並不會為政府與國家帶來任何實質的助益。組織改組如要有效,必須從大局著眼,要思考如何做「全盤」的運籌帷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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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勒新聞報讀》 21-12-31~
政院增設數位發展部 明年上路
立法院本月28日已經三讀通過數位發展部組織法及行政院組織法修正案,確定成立「數位發展部」,專責整合電信、資訊、資安、網路與傳播等五大領域,推動我國數位發展,最快明年初上路。至於數位發展部的首任部長,則傳出政務委員郭耀煌、唐鳳及科技部長吳政忠是可能人選,但尚未定案。
(政院增設數位發展部… 圖照來源:https://udn.com/news/story/7238/5994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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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先要被改革的是 那些尾大不掉的「老人院」
去年年初,行政院研擬第二波的組織改組,但卻為了是要新設「數位發展部」、還是成立「數位發展委員會」而卡關,目前,針對蔡總統所指示的要新增設一個「數位發展」部會,到底是要「設部或設會」為好?府院之間似乎尚有角力,看來要設部或設會,還有待一府兩院(行政、立法)好好喬它一喬。
關於這個議題,我先是在臉書上提問,想知道多數人怎麼看這個增設「數位發展部」或「數位發展委員會」之事,政府提此案的目的,究竟是(一)因人設部,要把政委唐鳳扶正?或(二)因為名稱夠炫,可與國際接軌?
當然,我更想聽聽公眾的想法,民意覺得政府此舉的"用"意何在呢?
鄉民們似乎多對「設部或設會」的爭論無感,反而對於「新設數位發展部會」這件事很不以為然,多數的人不認為那對於強化數位發展會有太大的幫助,有人說搞這些事就仍只是在疊床架屋而已,根本不知所謂,甚至有人還補一刀,說她「比較關心資策會哪時要廢掉」。
歸結眾人的看法,就是一句話:政府做這件事"沒有用"!
在那些留言回應者中,只有幾位人士支持為了國家「數位發展」的需要,可以增設新的部會,但他們的理由竟是覺得政府的數位做得很糟糕,所以需要加強。另一個支持的原因則是認為如果新設數位發展部會,應能改善及提升對資安的重視度;也有人是持這樣的看法:「這代表國家開始正視數位化轉型了,至少大趨勢方向有出來,該改革的就改」;對政府較持肯定態度的另一位網友也表示:「政府部門本來就要與時俱進,整併數位發展部,表示對數位未來的看重」。
米勒認為,從國家發展與強化台灣未來競爭力的角度來看,政府積極推動「國家數位發展」是在做一件正確的事,就和企業深化產業與企業的數位化一樣。
然而,推動國家數位發展,是否必然須得增設一個「數位發展」部會才行呢?
對此,我非常不以為然。
我認為,政府在討論「設部或設會」之前,著實應先好好探究要解決國家發展數位戰略,而以「新設專責部會」為法的這個提議是否正確才是。
米勒所持主要理由有二:
一、增設一個「數位發展的部會」,就能解決問題嗎?(包括政府部門行政效能不彰、國家數位化發展進度落後、以及資安程度不足…等問題)。但我認為重點不在此,而是這整個決策,從起頭就出岔子了!
沒有人告訴總統「或許您是錯的!」,要解決國家數位化程度落後的問題,不能只做表面的門面工夫,更不是新增一個部門就能解決問題。
二、先前「科技部」的例子殷鑑不遠,設了「科技部」之後卻無所作為,只予人「不知為何而設」之感,而且最近政院又再次想將「科技部」重新改名。
所以,這數位發展部不部的,成立後的命運亦可知矣,沒有用的組織改組、無謂而勞神的業務遷挪,只是浪費公帑而苦了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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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發展國家數位化,只能以「新設部會」為方法嗎?
以「數位發展」為名,而要新增設一個部會,這樣的聲音最早是出自總統府。
總統蔡英文在前年(2020年)連任就職演說時,提到將會「成立一個專責的數位發展部會」,於是,行政院秉承上意,遵照總統指示辦理,所以才有「新設一個數位發展部會」這事,就此被定案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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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初,原本行政院擬定的草案方向是設置「數位發展部」,但前一陣子又出現新的聲音,日前有立委聯名提出新的建言,提出應該設「會」而不是設「部」,領銜提議以成立「數位發展委員會」取代「數位發展部」想法的是行政院長蘇貞昌的女兒蘇巧慧立委,她認為這個版本才更有利於跨部會的協調。
但無論是設「會」或設「部」,我相信一樣難以發揮可有效增進科技政策整合之功能,即使將先前的「科技部」再改為「科技發展委員會」也沒大用,我相信同樣都無法發揮可有效增進科技政策整合之功能。(之前「科技部」已是覆轍,如今,「數位發展部」又何嘗不是如此呢!錯誤的事,何需再來一次?)
由於以「數位發展」為主體設部或設會,牽涉到多方角力,再加上如要籌劃成立數位發展部,亦因涉及行政院資安處、經濟部、交通部、科技部、通傳會等多個部會的業務,仍需從長計議,故最終會如何定案,行政院人事總處高度保密。
如今,數位發展部已三讀通過,明年即將上路,然而當初增設數位發展部的考量意義,卻似乎從未被討論及檢討過──「要發展國家數位化,只能以新設部會為方法嗎?」這個問題,政院以及立委討論的只是「設部或設會,哪個方案較好?」,卻不曾觸及真正的核心盲點:整個方案被提出的由頭,是否就是一個繆誤?
事實上,無論是鄉民的心聲或就專業組織管理的立場,已經可以預見的是,「設部或設會」根本不是重點,「為此而新設這樣一個部會」才是問題所在!
立委最擅長做的、和樂此不疲的工作,好像就是對政府組織部門更名,放眼望去,這一波政院組織改組,都落在小針美容式的易容術上。
例如,不光是現在要增設的這個「數位發展的部會」如此,先前設置完成的「科技部」也還在持續地定名與改組「ing」,有一派委員提議「科技部」應改回委員會形式(科技部的前身為國科會),暫定名稱為「科技發展委員會」;之外,也有立委提出不同主張,認為應將教育部改為「國民教育部」,然後再將高等教育併入科技部成為「科技及高等教育部」。
除此之外,還有先前行政院喊出將進行五部會的改組,也都是糾結在重新命名、或是將A組織的業務與B或C組織的業務互調,這些微不足道之事上,而未曾正視組織改組與組織(包括國家)轉型的真正意義。
所以,其實這些改組都屬不必要,理由是從整個組織的架構思維就沒抓到重點了,以致所有的改組都還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亂治一通、大而無當」而已。
「如欲發展國家數位化,是要在政院組織內新增設一個部或會,哪種方案比較好呢?」。我認為,這壓根就是一個錯誤的命題,所以根本沒有多做討論的必要。
從府到院,都有一個共識,將「發展數位」視為國家未來的重要戰略,這樣的思維沒錯,但是,要討論如何發展國家數位化,而研擬在原有行政院組織架構下「新設置一個專責的部會」(這個發想出自蔡英文總統)。
但我認為,無論是眾立委與官員們各自擁戴的「設部」或「設會」任何一個提案,都無此必要,都無可議之意義!因為,增設這樣的部或會,並不會為政府與國家帶來任何實質的助益。
組織改組如要有效,必須從大局著眼,要思考如何做「全盤」的運籌帷幄。
身為一個國家的領導人及其閣揆,要考量的應是「整個政院的組織改組」,而非「部與會之間的業務如何挪移更動」那樣的「破碎化思考」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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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正名」而未「正位」,亦是無用也!
子曰「必也正名乎」!然而,若只是「正名」而未「正位」,亦是無用也!
論語《子路篇》談到,「必也正名乎!」的重要性。孔子告訴子路,做任何事之前,都必須要先「正其名」;「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
有一天,子路問孔子:「如果衛國的君主等待您去執政,您首先要做的是什麽?」
孔子說:「一定是糾正名分呀!」
(子路曰:「衛君待子而為政,子將奚先?」子曰:「必也正名乎!」)
「必也正其名!」很重要,但許多人誤解了「必也正其名!」之意。
「正名」真正的意思並不在「名稱」或「定名」,而在「定位、名份、位份」。
如同「增設數位發展部」乙事,雖然其因是出於總統主張要這麼做,但由於其中還涉及一個疑慮,因為該項提案遭到立院質疑部門的定位不明,是否有增設之意義(即孔子所說的「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才會在日前暫被擱置、重待討論。
不過,這些討論者雖然打著「正名」大旗,但其實還是糾結在「定名」之上,而不是思考整個國家大組織架構的「定位」。
當立委諸公們在質疑增設「數位發展部」的同時,想著的卻還是以設置「數位發展委員會」做為解決之道,卻不曾想,整個政院組織在「換湯不換藥」的舊思維下,依舊被錯誤地改組拉扯而仍處於分崩離析狀態,只會離真正創新的組織改組愈來愈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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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篇長文-發表於(2021/01/15)~《政院要做組織大改組,先廢經濟與交通兩部 (發展國家數位化,是「設部」或「設會」為好?) 》
別管「科技部」要不要回歸改制為委員會形式,或是否「要新增一個數位發展部會」之事了。依我之見,首先是先廢了「經濟部」,改制為「創新與商務部」這樣才是上策。其次,新增一「國土資源部」,這樣包括「能源署」等許多業務,也便有了合理依歸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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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1/12/31 ─── 米勒的行銷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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