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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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解決口罩問題,可從「創造供給面」與「解決需求面」這兩方面著手;後者可以「降低需求」的手段紓解需求因素,但「解決需求面」的主要關鍵還是在於「如何分配」──將口罩分配到有需要者的手上,而不能僅以「限量購買」的措施,任由民眾自行排隊購買,因為如此只會造成擠爆排隊線,但「需求性恐慌」現象仍然存在…
另外,關於「疫災過後,機台該不該送給廠商?」的問題,重點應放在「機台該如何做最大的效益利用!」,而不是想著「用完後如何處置這個燙手山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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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期,我把原本「台灣10品牌 轉型突破口(五之五)」的內容抽換調了,改以「口罩稀缺」為題,從行銷人的角度,來聊聊政府的口罩限量購買政策,是否可以有更好的解決方案。

行銷人擅長以行銷策略及創新作為解決問題。
以這一次的武漢肺炎(2019新型冠狀病毒)疫情來說,疫情造成全球口罩荒,明著看,好像是因為(口罩產量)供給與需求不相當,才造成口罩嚴重缺乏(消毒酒精等物資亦是,然而口罩問題最嚴重),但內情並非如此。

課題:「疫災致令口罩缺稀,如何設計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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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罩之亂,罩得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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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導讀:患均不患寡

看似是由於「需求極度大於供給」此一因素,但其實問題癥結乃是因於「民眾恐慌心理」,而政府與輿論報導皆是推手;從以前到現在,台灣口罩的供給量一直都少於台灣實際的市場需求量,但是卻不曾發生「口罩缺額」問題,因為市場的正常機制會以進出口以及加大產能等方式,來自主穩定調節市場需求與供給。

雖說突然而至的疫災確實會加劇推升口罩的需求量,但究其所以,這次疫災掀起的口罩之亂,「引發供需嚴重失調的真正核心問題並非是『口罩荒』」而是『口罩慌』」。因此,問題解決應該還繫於「如何消除需求性恐慌」此一關鍵點上。

如要解決這個問題,就必須要理解,問題的解決點在於「不患寡,而患不均」。比起因為口罩短缺而增加產能,以及強行介入市場配售…等,米勒認為政府此前的做法還有諸多可以改善的空間;「創造需求與抑制需求」的做法倒在其次,真正的解決之道還是在於「如何有效地做好分流與分配」!

要解決口罩問題,可以從「創造供給面」、與「行銷如何解決需求面」這兩方面著手,我會將重點放在後者;除了以「降低需求」的手段紓解需求因素之外,既然短期之內,供給量低於需求量,因此,「解決需求面」的主要關鍵還是在於「如何分配」──將口罩分配到有需要者的手上,而不能僅以「限量購買」的措施,任由民眾自行排隊購買,因為如此只會造成擠爆排隊線,但惟恐物資短缺的民眾恐慌現象(需求性恐慌)仍然存在。其結果是,遊戲規則換成「先排先贏、多排多得」,即使後來政府修訂做法,改為「實名制的限量配售機制」

單就從「分配」的面向來看,台灣政策的規劃方式是採「有條件的設限購買」,主要設計包括「限制通路銷售數量」與「限制每人每周購買數量」這樣子的「雙限手段」,這也是一種屬於「降低需求」的手段,由於購買不便,有些需求沒那麼強烈的民眾,覺得排隊購買很麻煩、而且耗費太多時間又未必能夠買得到,索性就不買了,如此一來便可降低部份民眾對口罩的需求感,但一樣造成排隊(購買)效應,無助於紓解整個需求性恐慌。

大陸設計的方式,則是用「搖號」 (官方代民眾抽籤)的分配方式,其好處是,沒搖到號的人就不必出門,也不用費勁排隊,因此可以減少排隊效應,就效益面看,這麼做可以減少購買者的時間,官方工作似乎也能更有效益,至少可以大大遏止排隊與搶購效應發生。缺點則是缺乏公開透明性,但在一切都是官方說了算的中國大陸,民眾也不會有多大的抗議及反彈聲,就這樣將就得了。

台灣與中國面對的狀況不同,處置方法也該不一樣,但無論台灣或中國的口罩分配模式,都搞錯重點了,比起「口罩不足使用」這個問題,政府更應重視的是口罩要如何分配,重點不是患寡,而在於「患均,而不患寡」。

大陸疫情已經失控,人人自危,口罩需求量激增自是事實,口罩如何有效分配到家戶民眾手上,是當局思考的重點;而台灣尚未進入到社區傳播階段,民眾對口罩的真正需求還未到換檔陡升階段,此時政府需要做的不是大力介入配售,而應將心力放在「降低恐慌」與「儲備戰糧」這兩件更重要的事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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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從經濟日報的社論,談口罩產線的處置問題

政府斥資近2億元投資口罩產線,並請廠商代為生產口罩,但關於疫災結束後,口罩生產機台的處置方式(機台應不應該送給廠商),則有兩派意見;有一派支持政府「廠商無償提撥口罩給政府,而後機台就送給廠商」,經濟日報社論則認為,機台不該贈歸廠商所有,理由是政府不宜將疫災過後的產能過剩問題丟給廠商自行解決…

今年一月,武漢肺炎疫情傳出後,口罩需求大增,造成口罩供不應求,由於疫情發生前,國內口罩產量約每日400萬片,行政院長蘇貞昌要求提高到日產600萬片,行政院除了協調國內廠商即起增加產量之外,經濟部長沈榮津亦向廠商訪價,希望建立口罩生產線以擴增更多口罩產能。而後蘇貞昌於1月31日正式拍板,將由政府出資近新台幣2億元建立多條口罩生產線,交由現有口罩廠商代生產,預計3月底後可達每日1000萬片口罩的供給量。

關於「口罩產線的處置問題」,這裡面主要牽涉到的是政府與代工廠商之間的協議,其又可分為「前處置」(口罩生產的生產模式與分配)與「後處置」(機台日後的處置及歸所)這兩個面向來討論,而這也與「解決口罩荒的方法設計」,彼此息息相通。

我先講「後處置」的爭議,也就是疫災過後,生產機台要何去何從?
至於「前處置」與「解決口罩荒的方法設計」,則留在後面再一併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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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罩之亂,誰罩的住?

經濟日報223日的社論,以「政府投資口罩產線,做對了嗎?」為題,該篇社論開頭即點出,「這場疫情造成口罩之亂,主要原因有三:一是恐慌性需求增加,其次是供應產能不足,最後是配售制度設計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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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該篇社論的說法,「政府一開始即倉促上路,故而其限量配售的設計有瑕疵…所幸政府即時採用了實名制的限量配售機制,總算暫時把失序亂象給控制住」。(※1)

但我認為,這些措施依然只會更增加「恐慌性需求」,仍不是好方法。

當然,該篇社論主要還是著眼於探討「政府出資自行創建60條口罩產線之政策、以及口罩生產機台購置後的使用方式是否恰當」作為評論主軸。(※2)

其中,令我比較感興趣的部份,則是社論中所提到的,有關政府出資購買口罩機台之後的具體處置方式,也就是「政府與口罩業者,對於口罩生產徵用及價購、以及機台最後處理模式之協議內容」的這一部份(此即口罩產線的「前處置與後處置」之總合要點)。

該篇社論指出:

「政府並與廠商約定,每台機器至少須生產500萬片口罩給政府;前面120萬片為無償提供,其餘380萬片,由政府以每片2.5元收購。達此標準後,機台就「送給」廠商。」

對於政府出資購置機台、投資口罩產線這件事,社論認為值此非常時期,雖是首例亦無不可,但也提醒政府必須注意疫情過後,產能過剩的處理問題。(※3)

按社論之觀點,大抵是認為政府購買口罩生產機台,再與口罩製造業者達成「以無償提撥口罩、之後機台再歸業者所有」的作法,此並非明智之舉。(※4)

按經濟日報社論的觀點,認為政府不宜將疫災過後的產能過剩問題丟給廠商自行解決,據其論點的結論是機台不該贈歸廠商所有。
最後,該篇社論並對「政府投資口罩產線的做法」提出四點修正建議。(※5)

基本上,經濟日報社論認為「廠商無償提撥口罩給政府(此為口罩產線的前處理模式),而後機台就送給廠商(此為口罩產線的後處理模式)」,這樣的處置方式並不是個好的做法。該社論的提議是:「每一機台生產的口罩,政府全數定價(例如2.5元)採購並統一配售」,但機台最後的去處不該贈歸廠商所有,「待防疫過後,機台由政府視市場狀況租售或出口等方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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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成身退後,機台該不該送給廠商?

我有個朋友,對於「口罩產線的後處理模式」,也就是「機台應不應該送給廠商」則有不同看法,其論點與該社論相左(社論認為機台不該送與廠商),他認為,疫災過後將機台交給口罩生產廠商,這樣才更符合經濟學原理──資源應歸屬於「能將該資源價值發揮至最大化的一方」。

他持的另一個理由是,要喝牛奶不需要養一頭牛。政府要的是口罩,而企業要的是降低投資風險,政府得口罩、廠商得機台,這也是各取所需;在這個合作基礎上,雙方合意去共同解決疫情之困,等到疫情結束就回歸市場機制,政府並不需要去分配機器產生的利潤與殘餘價值,那不是政府擅長的,而企業也不用去承擔投資風險。所以說,政府藉由口罩收購保障價格的這種方式,已經可以完全折抵機台購置成本了,而機台最終歸屬廠商,這也是最好的歸屬方式,如此機台才能獲得最佳利用並獲得最適之後續保養維護。

經濟日報社論的觀點,與我朋友的觀點,各有其是。
但這兩派觀點,俱都有其未見之盲點,他們沒有抓住問題的核心;
「口罩荒」是個假議題。

在《黑暗騎士》這部電影中,劇中人「小丑」(由希斯萊傑扮演)說:「瘋狂就像地心引力,只要輕輕推一把就夠了」。

米勒如是說:「有些時刻,人們會產生瘋狂行為,那是因為當下可能是正逢某種反地心引力作祟的特異黑暗時期,就如同在夢中,人們會飄飄然地一直向上飄浮一樣,但愈是這個時候,你愈應該辨明方向,你必須反轉回來,拉他們一把,將他們重新導回現實的地心引力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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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民眾都在瘋搶口罩時,身為行銷人必須分辨得出,只有「口罩慌」,沒有「口罩荒」;如果你能氣定神閑地先思考處理解決「口罩慌」的問題,口罩產線的「前處置」與「前處置」、以及「解決口罩荒的方法設計」問題便能迎刃而解。

其實,政府斷然決定要自行出資、自開口罩生產線,也有其戰略考量,因為攤開數據來看,雖然台灣一年口罩需求量約14億片,供應來源絕多數是國內廠家,不過仍然有約3億片至4億片的口罩進口量需求,而其中進口的口罩商品有九成來自中國大陸,但台灣每年也大約對外出口一億五千萬片口罩。(※6)

不過,只要有市場需求,台灣口罩廠商自己就會增購機台、多開生產線,口罩的供給一向皆由需求決定,無需政府插手產能與市場機制。

或許政府是基於為降低對國外進口口罩的依賴性(尤其是對中國)這樣的想法,再加上值此非常時期,口罩需求確實大大不足,此時由政府出資建立口罩產線,除了能解即時急需之用,爾後若是再遇「戰疫」時期,充足的口罩產線就是確保產能穩定的保障,即使這些機台備而不用,也能安定人心,有助於降低之後再發生大規模「口罩慌」的情形,能將人們重新拉回地面。

所以,米勒非常認同政府出資自購口罩機台、投資口罩產線的做法。
但是,對於口罩產線的後續處置方式,我認為政府的做法是個錯誤。

「口罩不應該送予廠商」!不過我也不完全認同經濟日報社論的觀點;機台雖為政府所有,但「視市場狀況租售或以出口等方式處理」也不是好的做法。

米勒認為,因應疫災而引進的口罩產線機台,目的是於災情時期發揮增大口罩產能之效用,如此已能善盡其利了,所以無須糾結於災後機台的開機生產問題,不必管機台殘餘價值及後續的利用。我的看法是,待疫災過後,這些機台最佳的處置方式應是「予以妥善封存」,以待來日有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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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口罩慌」,沒有「口罩荒」

功成身退後,機台該不該送給廠商?
在思考這個問題前,得先揪出兩個盲點:

其一是,此次疫情結束後,機台就算功成身退了嗎?還是可以「功成身不退」呢?其二,在「功成身退」這樣的預設命題之下,才有「機台送給廠商可能為最好出路」的處置方案出台,而這樣的決策模式是有問題的(因為前設的命題即有問題),既然如此,如果再去討論「機台該送或不該送給廠商」亦無多大意義。

重點應放在:「機台該如何做最大的效益利用!」
而不是想著:「用完後如何處置這個燙手山芋?」

前面我說過了,「口罩荒」是個假議題!不要被「口罩進口量多於出口量2億片」這個數字誤導,而誤以為國內自製口罩產能不足(後面我會說明),又如果是為了「抵抗中國進口」的戰略思維而刻意增量生產,那更是大大不智。

口罩是低技術門檻的低產品,只要有心要做,很多不是生產口罩的工廠,都可以自購機台、自開口罩產線,像這波疫情造成口罩很難買到,而在中國大陸的工廠如要開工,按當地新的法令,工廠必得備足可供員工使用的口罩數量才能開工,因此像是鴻海集團只在短短數周內,就自己開出口罩產線以自給自足了,可見,生產口罩絕非難事,更何況是原本就做口罩生意的口罩廠商?

增加口罩產量一點都不難,難的是必須顧及真實的正常市場需求。

口罩廠商真正擔憂的是,一旦產量衝線難止,而疫災結束後口罩需求回復正常之後,口罩需求降低了,但開出的口罩產能卻難以說收就收,那麼到時受災的將是口罩廠商,所以口罩廠商寧可接收政府機台而不開機(開生產線最大問題是員工人事成本),也不願政府拿這些機台亂投產。既如此,那麼這些機台到廠商手上的下場可能也是停機不用,何故政府卻硬要將機台強塞給廠商呢?

所以說,這次疫災過後,政府只消將口罩生產機台「封存」即可,便不會有「過剩產能處理」的問題,與民爭利及影響日後市場口罩產能的情事都將不會發生;但如果機台送予廠商(不論廠商用或不用),機台既歸廠商所有,以後便不能隨便徵收回來,如若下次再有疫情發生,政府是不是又要再重購一批機台?

我的觀點是,政府對這些機台最終的處置方式,若是真如媒體所言,不管是依現今政策的原本規劃方式(機台最後將交撥付予廠商,以抵部份口罩免費生產的錢),或如經濟日報那篇社論的修正提議所言(待防疫過後,機台可由政府視市場狀況租售、或出口等方式處理),那都不是好方法。

唯有「將機台封存,但機台仍為政府所有,以備他日不時所需之用」,那才是最好的處置方式。而且機台本身另有一個「可以抑制需求性恐慌」的意義存在,政府保留這些口罩生產機台,可有安定民心之效,下次如若再有疫情發生,即可隨時啟動機台。(想像一下,當銀行發生擠兌現象時,中央銀行直接在銀行櫃台後方,搬出一台印鈔機並向民眾展示即可穩定擠兌慌;一台印鈔機的安定作用,遠比一櫃子的鈔票更大,口罩生產機的概念亦復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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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台多出的產能龐大,送給誰都去化不了

如果疫災過後,這些機台全部繼續投入生產,口罩供給可能會超量破表的問題會有多嚴重呢?只須粗估一下便知。

以現下口罩廠每日400萬片產能計算,扣除過年停工及機台歲修或大維修的日子,假設乘以一年運轉350天,年產量就是14億片;這也就是目前台灣正常時候的口罩需求總量,所以即使停止進口口罩,現有機台的產能也足敷國人所需。

隨著疫情慢慢結束之後,口罩需求也會逐漸緩減至原來需求(每年13~14億片)。

現在政府新添購的這批60條產線機台,未來若是比照同樣生產模式,每日600萬片產能,乘以一年350天的生產日,這些機台每年就將額外為台灣口罩市場增加21億片的口罩,到時豈不是造成嚴重供需失衡,讓口罩價格崩盤。

即使用最寬鬆的生產模式、以周休二日的運轉方式 (但那樣頗不符工廠經濟效益),一年起碼也得有250天工作日,以每日600萬片產能,乘以一年250日計算,也會多出年產量15億片的產能,仍然足足比現有口罩需求量多了一倍,難道這些多出的口罩數量,全部都能外銷出去、以去化這些龐大的多餘口罩產能嗎?

如上所述,這60條口罩產線機台,多出的口罩產能如此龐大,送給誰都「去化」不了(口罩需求),疫災過後如若繼續開機生產,只會拖垮國內口罩供需市場,所以即使機台送給廠商,廠商也不敢開機,結果還是一樣只能供起來擺著。

因此,米勒認為「將大多數機台封存,但機台仍為政府所有」這才是最好的方案。當然也可以提撥幾具機台,交撥給有輔導紡織上下游相關品類的創新育成中心使用,及保留數台機具使用名額,配合獎勵新創政策,給國內與織品相關的創新單位或新創公司做為小量試做生產之用,只要提出機台租賃使用申請即可來用。

理由是,國內有很棒的織材與織品上下游廠商,對他們而言,口罩這類低端商品本無用武之地,但是如果將供需層級拉高至「防疫」這個面向,特殊材質或功能的口罩、護具、或護衣護帽…等這類商品,如果可以向上升級,就是新增的商機,而當這些廠商想要跨界進入商品化階段領域,便可以先從口罩這個品類做起,而他們會需要生產機具做小量試產時,這些機台就能襄助一臂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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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口罩真正的問題在「分配」

國內每年的口罩需求量為14億片左右,如果由口罩進出口、與國內需求量的數據來看,雖然台灣每年會進口3至4億片口罩,但台灣每年也出口大概約一億五千個口罩左右(根據經濟部貿易局進出口統計,台灣每年出口一般口罩金額約一千萬美元,換算約1.3億至1.8億片);這也就是說,扣除進口量之後,台灣每年國內的「自產口罩供給量」(此非指最大產能,只是市場正常狀況下的供給量)約為9至10億片,但仍然尚有餘力再外銷約一億五千個口罩。

結論是,從口罩的供需來看,進口量僅比出口量多了不到2億片(進口3.5億片口罩左右,減去出口1.5億片口罩左右)。

這個數字是從進出口的數據來看,然而,進出口都只是市場機制的一部份,不能以此數字反應口罩供需失衡,真實的狀況是,在正常市場經濟下,口罩供需並未失衡,我要再強調一次,失衡的是人性擔心口罩會不夠的「恐慌心理」。

「不到2億片」,這個數據顯示的意思僅僅只是:「台灣每年淨輸入口罩量約2億片左右」;此數字只是單純顯示「口罩進口量多於出口量2億片」而已,並不代表「台灣口罩的供需缺口有2億片」(並非是「產需不足之淨差額」),所以千萬不可被數據誤導了。

「2億片」只是指「口罩淨輸入量」,「2億片口罩的缺口」這事並不存在。
只要有需求,台灣口罩產線的產能絕對可以填補進出口的口罩數量差額。

即使,如今因疫情原因而暫時無法進口口罩,但若要補足國內的口罩需求缺口,只要廠商增加產能,即足以應付所短少的口罩進口量。(廠商平常沒有開啟最大產能的原因,純粹是因為在自由市場機制下,多生產的口罩沒有多的需求可以去化,如今一旦進口量減少之後,不足的需求量,自會由國內自產來補上)。

當然,原料來源必須確保無虞,所以,下次如再有疫情發生,口罩產能並不是問題,必須確保口罩製造原料充足,那才是優先要處理的重點。

如果是在承平時候,一個自由供需的市場,會決定進口與出口量的分配、以及口罩定價(高中低價)的自由訂價法則,這與「增不增加產量」沒有關係。

即使在現在這個非常時期,由於台灣疫情還未實際擴散,只能算是疫情的前導期,緊張是必要的,但還無須恐慌,如果民眾不是因為恐慌心理及「口罩慌」的搶購行為作祟,以現有國內口罩產能來說,口罩廠商只要開大生產線產能,口罩供應是足夠的。(前提是,民眾不能人口一罩,而且每天出門都配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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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設計重點在,如何有效解決「需求性恐慌」

從行銷人的立場,其實可以有更好的「口罩分配」設計方法!
所有的問題核心都直指一點,那就是:要如何解決「需求性恐慌」?
所以,我們應將設計重點放在:如何有效解決「需求性恐慌」問題。

中央目前的方案設計,有如下三大缺點:
第一,無法紓緩需求恐慌
第二,無以備足戰備存糧
第三,沒有解決口罩利用效益的問題,這是最緊要的一點。

所以,新的(修訂)方案設計,必須以上為箴。

方案規劃的要點,不該以採取「低行銷」﹙*﹚為手段(讓購買變得麻煩不便,而降低需求,雖然那也是一種可行的降低需求的措施),方案真正的目標應該是要以「降低恐慌性需求」為本(讓擔心買不到口罩的心理恐慌降低),這樣才是釜底抽薪之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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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市場對某一產品或服務的需求水準,超過供給水準時的需求情況,也就是「需求大於供給」,這種情況稱為「過多需求」。
此時,行銷者便得想辦法利用抬高價格、減少服務、降低品質或減低促銷活動等方式,來減少市場的需求,這種行銷任務被稱為「低行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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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罩問題在「分配」,分配之道在「給需」

「僧多粥少」時的分配之道,並不是「雨露均霑」,而是要「分給需者」。

按現在的口罩配銷政策,是人人都可買(各憑排隊的精神與時間),卻人人都買不夠,如果全台每個人對醫療口罩的使用方式,都是每天換一個,全台灣有2300萬人,每一天就要用到2300萬個口罩,但是連同60條新增口罩產線在內,台灣所有口罩廠將口罩產能開到最大,口罩一天最大產值也只能生產1000萬個口罩(然後醫療口罩外的其他口罩就不生產了?),再怎麼樣都不夠國人使用。

更何況,疫情現在只是前導期階段,一旦進入社區傳播階段,到時人口一罩,才是真正的口罩荒。而依政府的口罩分配政策,現在是有多少口罩就讓民眾買到多少(2300萬個僧,去分配4、500萬個口罩粥),完全沒有為準備存糧預做準備。

如果現在不預將口罩慢慢備存起來,萬一哪天爆發社區傳播與群聚感染,真正的需求點到來的時候,屆時口罩存量不足以分配家戶與個人使用,怎麼辦?所以現在口罩不是有多少就分出去,而是得預做「為戰疫而存儲之準備」。

再者說,現在中央的口罩分配政策,其形式是採「介入配銷」模式,也就是政府將手伸到通路去,只為能讓民眾可以「買到」口罩,我覺得是抓錯重點了。

中央政府召開協調會,協調口罩廠與市場通路商,在此非常時期改變口罩等物資的發售方式,採取限額現量發售、甚至實名制購買,這是對的,也應該這麼做;但中央沒有必要去做的事就是介入「購買」這件事,只管著插手「銷售」這個旁支,反而放著更重要的「分配」要務不管,那便是抓錯重點了。

看出問題了嗎?
中央一開始就沒有做對、做好,才導致後面問題叢生。如果沒有「分流」,從口罩使用層面先做分流與宣導,問題就無法獲得有效的修正。

先是閣揆說「我們自己都不夠用了」,因此禁止口罩出口,並有好事者藉機說嘴,說台灣口罩進口來源九成來自中國,但只傳播片面資訊,卻無言及完整資訊,而政府也未出面更新正確資訊,以致擔心口罩量不足的恐慌氛圍四處瀰漫,更加劇了民眾搶購口罩之風。

再者,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與疾管署雖然勸導民眾「健康的人不需要戴口罩」,但這句宣導詞令非常含糊。「健不健康」很難界定;「不需要戴口罩」這樣的話語也很難被民眾採信,除了用辭流露過重的官方口吻之外,這話讓民眾難以信賴的原因還包括「無視於流感也需要戴口罩」這個事實,所以才無法為人信服。

每個星期,因「類流感」而前往醫療院所看診的就診人次就都多達數萬,而迄今為止,這個流行季度內(自去年9月到今仍持續中),依疾管署所公布的最新流感速訊 (2020年第7週;2020/2/9–2/15),流感的累計重症病例數與死亡人數,分別為950例(重症)與90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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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管署監測資料顯示,國內2月初的統計數據,自2月2日至2月8日,當周的門急診類流感就診即有82,856人次,而且從去年九月開始至2月8日,累計已造成56人死亡,而上周(2月9~15日)最新數據為,門急診類流感就診人次達6萬704人次,且一周內流感死亡人數又新增15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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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與疾管署,眼中只有武漢肺炎而無流感,這種不客觀的念頭說出來的話,就會因過於偏頗而沒有公信力,因而,當政府告訴民眾「健康的人不需要戴口罩」,這句政令宣導詞便大有問題,而且不夠明確。

「不需要戴口罩」,是指示民眾可以不戴,可是民眾「不戴口罩能安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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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怎麼改正呢?

「口罩分配罩不住」的原因就是:中央抓錯重點了!

關於口罩之分配,以下我提出幾個概念重點,僅供政府參考。
口罩分配方案的規劃重點,必須要「分流與分類」的設計,將需求者「分類與分級」,然後再進行分配(口罩分配問題點在「患均不換寡」),而不是將所有人都以限量排隊的方式,用統一限量配售口罩的方法去執行方案。

分流機制,包括人員與物資的分流!

我認為口罩分配應該要有另外的處置方式。
(「配售給所有人」,這樣的做法是錯的)

反而是口罩以外的其他防疫物資(消毒酒精、乾洗手液、含酒精的濕紙巾…等商品),也需要實名限購,以免被超量購買,造成物資一直短缺。

至於信息推廣與宣導方面,中央也是一團亂。許多訊息本身沒有問題,但是中央缺乏對訊息的統控能力,有時候過多訊息反而更添混亂。
除了要讓資訊更公開透明之外,像是「國內口罩是否短缺」這個問題就一直沒能說清楚;再者,也不要有過多紊亂的資訊以引起民眾混淆與騷亂,比方說,要不要戴罩的說法就前後不一,中央自己先亂了調了,再有像是現在疾管局一方面給民眾的衛教資訊是宣導「健康者不必戴口罩」,可是在藥局發售的限量口罩外袋上又印著「口罩使用三時機:有呼吸道症狀者、慢性病患者、看病陪病者」,教人無所適從;最後,也要加強正向的宣導,下面我會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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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流」的動作一定要做對!

但是現行中央規定口罩採單雙號日購買的分流做法,不是好的分流作法。

分流要怎麼做呢?
「第一個分流」是「物品的分流」。
一個很簡單的方法是,從宣導上做導正就可以了。

「健康的人不需要戴口罩」~不應該這樣指示民眾

而是要地給予明確、且可信守的指令,其間操作的微妙差異是:不是叫民眾「不要戴口罩」,而是要換個說法,指示他們「什麼人、戴什麼口罩」;這就是分流。

同時,你還必須提出一個替代品或替代方案,讓民眾有所遵循。
這個用以取代醫療口罩的「替代品」,就是布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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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布質口罩……   一般人用可重覆洗滌的棉質或布口罩就可以了)

比方說,要推廣的是「一般人用棉或布口罩,把醫療口罩留給優先需求者」這個觀念,如果方案的指令是:「以棉質口罩或布製口罩,當成醫療口罩的替代品」,此時宣導的辭令還應再加以修正,要多用肯定句(yes)、而非否定句 (no)。

譬如,「健康的人不需要戴口罩」,這句宣導詞,應該更改如下:
「健康的人可戴布口罩,口罩用後請常清洗並以酒精噴灑消毒」。

「沒有流鼻水、打噴涕,無上呼吸道症狀的一般人,每日外出時,使用可以重覆洗滌的棉質或布口罩即可。」

告訴民眾「不要戴口罩」(否定詞,不易被接受),
和告訴民眾「請戴布口罩」(肯定詞,可以被接受),

哪句話更受用呢?

只要「很明確地」提供布口罩這個方案(暨替代品)給民眾,兩相權衡下,既然布口罩也可以防疫(後面要談的第二個分流點是人的分流,健康的人戴布口罩就可以了),而且布口罩還可以清洗、又能無限重覆使用;而醫療口罩是一次性用品,只能使用一次,再加上不好買,現在價格也變貴了,於是有多數民眾便會轉向使用布口罩,那麼醫療口罩的需求及其「恐慌性需求」便能有效降低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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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的設計,不是讓人人可買到,而是要讓有需要的人能拿到

如前所說,「口罩分配方案的規劃重點,必須要「分流與分類」的設計,將需求者「分類與分級」,然後再進行分配,而不是將所有人都以限量排隊的方式,用統一限量配售口罩的方法去執行方案」。

「第一個分流」先從「物資的分流」做起,可以讓民眾不再過度依賴醫療口罩的使用需求,把民眾對口罩需求的認知,若能從每天2300萬片(全台灣2300萬人),降至每天數百萬片,那麼日產1千萬片的口罩才能做分配與屯備戰糧之用。

然後,接下來就是「第二個分流」上場了。

「第二個分流」是「人群的分流」。
分配的設計,並不是要讓人人可買到,而是要讓有需要的人能拿到,所以就必須做人群的分流;要分流人,即必須將需求者(使用者)做「分類與分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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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我總結「口罩分配方案」的幾個要旨,條列如下:

一、口罩是第一級防疫物資,「配售給所有人」,這樣的做法是錯的。

應修正為:「將需求者分級分類」,再依需求等級與急迫性做分配。

譬如醫療單位人員為第一級需求者,應優先並全面足量供給;航空站與公共交通運輸業等為第二級需求者,可儘量配額供給,各區衛生所因業務需要也屬此級;各級學校與公家行政機關,為對外開放的公眾場所,也兼負為平衡疫情而可能會擔負釋出口罩之任務,故為第三級需求者;工廠以及企業,處於密閉作業空間且有群聚感染風險者,目前暫無立即需求但仍需加強防範有無感染的這些處所為第四級需求者,可視全國口罩存量,逐次提撥口罩給這些單位洽購,讓他們移做庫存以備不時之用。

二、口罩以外的其他防疫物資(消毒酒精、乾洗手液、含酒精的濕紙巾…等商品),屬於第二級防疫物資,需施以實名限購,以免被超量購買,造成物資短缺。

三、徵收口罩政策不變,惟需修正做法如下:
(1)、徵收口罩80%產能,由政府統存統配,政府徵收的口罩暫不配售給民間購買,按需求者分級分類原則做分配,並且漸次備妥戰疫期所需之口罩存量。

(2)、另外20%口罩產能,口罩廠商仍循原有市場機制供貨至各通路以供民眾購買,各通路則須盡力配合實名限購原則政策,對口罩實施限購管制,廠商要生產高價高機能的口罩、或是其他型別如N95口罩都悉聽尊便。

(3)、徵收口罩只是權宜,所以必須訂定緩降解除的時間並公告大眾,中央要訂時間表並依照計畫而行,將政府徵收口罩由80%產能,慢慢降至70%、60%、50%、30%....等,乃至最終解除徵收管制,這樣可以穩定市場供需恐慌。

(4)、以徵收口罩80%產能為例,其作業準則是:廠商25天的生產量由政府統一收購,另外5天的生產量則為廠商自有,讓他們可以釋出給民間通路;此外,須將各廠商上繳中央的日期錯開,比方讓A廠商每月的1號到5號是自產自銷期,B廠商則是每月的6號到10號為自產自銷期,C廠商則是每月的11號到15號為自產自銷期,餘此類推,如此可確保市場供貨正常。

四、再來,說說收購價問題。
原本最平價口罩的市場售價只要2至3元(含廠商生產利潤以及通路的販售利潤),政府介入配售的約定價格反而比此多出一倍,廠商和通路都超賺了,反而是給藥局與衛生所平添許多麻煩。
因此,政府當不要再介入銷售這一環節,只管口罩的「控配」就好,只須與口罩生產商直接議定收購價格即可,合理的收購價應為1.5至2元,廠商已是多賺了(而且廠商甚至不必有另外運輸的成本,政府收購後每日產量派車例行運送至各地方)。

五、政府自費購買的60條口罩產線,委由廠商代為生產,也是比照如上的收購價格。
不同的是這些產量全歸政府所有,口罩機台也是,不必無中生事、多此一舉,搞那些什麼「以罩換機」的奇怪協議了(每台機器至少須生產500萬片口罩給政府;前面120萬片為無償提供,其餘380萬片,由政府以每片2.5元收購。達此標準後,機台就送給廠商)。
拜託,制定政策請讓專業的來!

六、政府自購的60條口罩產線啟用後,可分配的口罩量至少增加數倍
一方面可以加速調降口罩徵收比率,二方面可以加速增加口罩存量,如此一來要供給各級需求單位的口罩數量也更充足,之後可考慮以家戶為單位,按疫情嚴重地區,分批有償配發給民眾留用,以戶為單位,每戶每人限購20片(例舉),但限購一次,一樣採分時分流通知領購,憑戶口名簿可至區公所一次領足配給量。

 

【發表於:2020/02/27 ───  米勒的行銷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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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

※1:經濟日報(2/23社論):

「政府以公權力取代市場那隻『看不見的手』來配售囗罩,然其成功的要件首重資訊公開透明以及有效禁絕重複或特權不公;可惜政府一開始即倉促上路,限量配售的過程中,不但售價引發爭議,民眾到處排隊重複搶購,惶惶不可終日,反而造成更多的恐慌與民怨。

恐慌性需求居高不下,國內產能相對不足,加以疫情擴大,其他國家亦自顧不暇,無法以輸入應急,進而更惡化了供需失衡的缺口。所幸(後來)政府即時採用了實名制的限量配售機制,總算暫時把失序亂象給控制住。但由於新冠肺炎病毒感染力強,疫情走勢尚不知伊于胡底,民眾的恐慌性需求短期難降,故口罩之亂問題仍然未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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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據報導,經濟部已花1.8億購買60座機台委託口罩業者生產。在工具機業者的全力配合下,預計在3月初,全部60條生產線皆將順利建置完成。經濟部規劃每台機器每日生產10萬片口罩,總共一天就可以增加600萬片,再加上現有產能,不久即可達到1,000萬片,將大大紓解目前口罩荒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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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實,這項投資本質上比較類似民間投資,只是政府以防疫特殊情況為由,自行幫廠商買設備、並要求廠商增產。(而這筆機台購置費用的)錢是先由政府『墊付』,待廠商啟動生產後,再以7,200萬片口罩(一片2.5元)償還政府;因此,廠商對機台所有權的取得,不能說是來自政府的「贈送」,而是以物(口罩)易物(機台)取得。」

「這種政府出資為廠商添購機器設備直接生產的模式,乃政策首創,未有先例,但在疫情危急的情況下,政府採取強制性經濟干預措施,事屬萬不得已,似應無可厚非。惟這筆廠商『同意』政府為其增購機台並『強迫』生產的投資,到底應該算是政府的或是民間的投資?這個會牽涉到未來疫情過後,過剩產能處理的責任問題,應事先予以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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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由於這是非常時期的政策手段,既由政府主導發起,自然就應將之視為政府投資,由政府承擔所有的風險。政府萬不可假借「善意的」將機台送給廠商,反而把疫災過後產能過剩的問題丟給廠商自行解決,導致廠商蒙受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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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據此,我們建議這個新產線計畫的內容應做幾項修正:一、此一投資明確定位為政府救急投資,民間純係配合角色;二、每一機台生產的口罩,政府全數定價(2.5元)採購並統一配售(5元);三、口罩價差或產生盈餘,支應紓困使用;四、防疫過後,機台由政府視市場狀況租售或出口等方式處理。如此,或許才能發揮這項創意投資最大的效益。」

※、該篇社論-鏈結網址如下: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28/4363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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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目前市面上口罩百百種,有一般口罩、N95 口罩、活性碳口罩與醫療等級口罩等,台灣稅則號列僅只有兩項,區分為「一般口罩」與「N95 口罩」,又以前者為進出口大宗。工業局副局長楊伯耕估計,包含一般口罩、N95口罩與醫療等級的總量,台灣一年口罩需求量約14億片,供應來源絕多數是國內廠家,但全聯等流通零售業也有可能因競爭考量自行進口口罩商品,換言之,台灣口罩有進口與本地製造(MIT)兩大來源。

根據經濟部貿易局進出口統計,台灣每年出口「一般口罩」金額約1000萬美元,換算約1.3億至1.8億片,出口最大市場為日本,2014~2019年日本出口占比逾六成,高居台灣口罩業者第一大外銷區域,其中,去年銷往日本數量為1.18億片,占台灣總出口1.71億片的69%,攀上近6年高峰,等於每10片口罩就有6.9片準備銷往日本。

至於疫情最嚴重的中國,去年自台灣出口數量為185萬片,出口占比僅1.08%,位居第8大出口市場。不過,出口金額卻有821萬美元,若用創匯貢獻度計算,位居第2大,僅次於日本,也就是說,台灣銷往中國的口罩為等級較高、價格較好的產品。

口罩為技術門檻較低產品,中國近年產能高於台灣,經濟規模攤提下來的單位生產成本也偏低,若以進口數字觀察,2004年台灣自中國進口口罩首度突破1億片大關,近6年每年進口量約在3億至4億片,來自中國的口罩穩居台灣進口90%,足見台灣高度依賴中國。

資料來源:https://technews.tw/2020/01/28/tw-masks-export-iss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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