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香港反送中為例,抗爭戰略須五味雜陳)

19-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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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千五百多年前,中國的軍事名著《孫子兵法》(軍爭篇),談的是兩軍交戰之「軍爭戰略」原則。那些上街頭抗爭的香港年輕人,應該好好學習孫子的軍爭戰略。
米勒則據《孫子兵法》(軍爭篇),將「抗爭的戰略」定於五味,這五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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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子兵法•軍爭篇》,全文共477字(不含標點符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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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定發布內容-異動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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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三破"舊迷思,後"三立"新標竿。

 

~本期要來談「抗爭的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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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香港「反送中」抗爭,談孫子兵法之戰略

香港反送中抗爭,未來將何去何從?

今年6月,因為香港《逃犯條例》(又被稱為「送中」條例)草案修訂爭議,繼而引發香港民眾自發性地,分別在(6月)9日和16日兩次發動「反送中」大規模的遊行活動,最多一次便有多達200萬港民走上街頭;而且,香港民眾對反送中的怒火未歇,整起抗爭活動迄今已延歷三個多月,於外,引起了國際矚目並有多國表達相挺之情,於內,則是出現暴警黑警無差別毆打民眾之亂,雙方互相指責,對方各為亂港暴動之始源。

然而,港警的暴力驅壓行動並沒能收殮港民的抗爭行動,近月以來,多起的警民對抗事件,更激化了示威者堅決持續抗爭的情緒、與爭取港民自治和希望回復香港民主化時代的決心,可以說,這兩個月來,在很短的時間內,香港的局勢已經愈變愈壞也愈趨嚴峻,而且愈發動蕩不安
(※1)。

前日(9月4日),香港行政長官(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忽然宣布正式撤回香港《逃犯條例》草案修訂,其背後動機不明,雖然港民多對林鄭月娥及其撤回條例修訂表示無法信任、也不領情,不過,港府這個時候的作為,不免啟人諸多疑竇。有人懷疑林鄭是受奉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指令,意欲換取在同樣如火如荼的中美貿易戰中,可以略向美方交待之緩兵之計。也有人擔心這是中南海的計謀,意圖以退為進、並分化港民的兩手策略,同時可以做為將來武力鎮壓之藉口。

總之,香港民眾對港府及中南海、與香港中聯辦的不信任,已成定數,而這一波港民抗爭及與港警對抗的態勢,可以預期亦無法平復,面對中國執政當局一貫的兩手策略,在林鄭宣布撤回條例修訂之後,港府將會如何對待港民不會停止的抗爭行動,尤其是中國十一國慶將屆,未來香港民眾的抗爭行動又將何去何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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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民缺乏戰略,難與敵軍交鋒

我在6月底和7月初,分別寫了兩篇文章《鑼聲若響,揭竿即起(1)》、《鑼聲若響,揭竿即起(2)》,約略提出一些個人對於「香港反送中事件」的一些看法。

在《鑼聲若響,揭竿即起(1)》中,我談到如何以研究流行與趨勢如何形成的社會學家「複雜性理論」的觀點,去解釋社會及文化的「風向」及「熱潮」如何發生。

香港反送中活動走的正是「社會風向」路線,它形塑了某種「社會運動」的形貌,同時也帶動成為一個風潮,而此次「香港反送中遊行」有個很鮮明的特質,它是一種「非線性(nonlinear)」的現象、它也是一種系統型態。所謂的「非線性」,即是由「看不見的秩序」組成系統,其精髓為「具有自我組織特質的去中心化系統」,這就像群鳥雖有帶頭者,但沒有領導者。

而在《鑼聲若響,揭竿即起(2)》中,我則補充說明,這類的社會運動,雖然是「沒有領導者」、「具有自我組織特質」的「去中心化系統」,不過,這並不是意謂著整個無形的組織運作及行動,就該當是「毫無計畫及沒有任何方針」,而是仍然必須要謀定而後動、慮周行果。可以隨機應變,卻不能魯莽行事。

簡言之,「沒有領導者」的組織有利有弊(例如「不墨守成規及沒有既有立場」),並提出兩點戰爭指導原則:其一,傳統動員模式利弊參半,要能審時度勢,因勢利導;其二,須謀定而後動,要能為「合情合理、有意義的行動」。

文中,我引用了孫子兵法《謀攻篇》「故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這一句,提醒反送中群眾,在抗爭中缺乏戰略,犯了「攻城為下」的戰略錯誤。
以「七一攻佔立法會」之舉為例,其實示威者只消在立法會外面群聚不去,就能取得一個燈塔指標的象徵性意義了,最後青年港民當天失控,毀物砸門入屋(進入立法會)實是失策,中了港府「引君入甕」的計謀;攻入立法會這事,就如同攻城之舉,不但反而給了港府一個將群眾貼上暴民標籤的藉口、而且還可以實質向這些青年港民以違法進入立法會而安予暴動罪刑責之控告機會。

 

務記此理:罷工和遊行抗爭都一樣,「必須爭取認同,才能受到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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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子兵法》之~「軍爭戰略」

孫子說,軍爭的目的,是為了「趨利、避危」。
(故軍爭為利,軍爭為危)……。(※2)

(二千五百多年前,中國的軍事名著《孫子兵法》……   圖片來源:網路)


《孫子兵法》有一篇(軍爭第七),談的正是兩軍交戰之「軍爭戰略」原則。
香港民眾、特別是那些上街頭抗爭的年輕人,應該好好學習孫子的軍爭戰略。

現在的香港示威群眾分為「和理非」(和平理性非暴力)與「勇武派」兩派,這時候,上文所說的,「沒有領導者的弊」這個時候就跑出來了。當一個組織或行動,缺乏戰略統合、一致協同的決策(與決策者)時,很容易便會讓行動變得分散、紊亂、或是錯誤,而予敵有可乘之機、可侵之隙。

現在的港民的抗爭便是如此,沒有戰略及戰略思維、布局應變不足、又缺乏統合,其結果,只會讓自己陷入危境,所以米勒很為香港正在抗爭的年輕人憂心,反送中抗爭雖然搞得風風火火,但是也很容易引火傷己,不可不慎也。

面對精於鬥爭、又善於玩兩手策略的中共領導階層、和以強力鎮壓為手段的港府與港警,香港抗爭民眾不懂、也無戰略的話,將只會讓自己傷痕累累,卻達不到抗爭所要追球的目標利益。

香港示威群眾,和理非與勇武派如何發揮「分進合擊」的效益將「勇武」(而非愚勇)化為行動,以「非暴」取得民心,這樣才有可能達到他們訴求的最終目的。

所以,米勒今日便以「抗爭的戰略」為題,聊聊箇中五味。
同時,也會與大家一同分享於《孫子兵法》「軍爭」篇中,中國最偉大的軍事戰爭奇才──孫武在2,500年前開示世人的一些很有意義的戰略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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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爭是為了「趨利、避危」

《孫子兵法》「軍爭篇」:「凡用兵之法,將受命於君,合軍聚衆,交和而舍,莫難於軍爭。軍爭之難者,以迂為直,以患為利。故迂其途,而誘之以利,後人發,先人至,此知迂直之計者也。故軍爭為利,軍爭為危。」
 

孫子說,用兵之法,是將群眾組成軍隊,與敵人交戰、策定並指揮軍事行動、以及何時何地做人員休養與糧械補充,這一切都叫做「軍爭」所以孫子說,用兵之法,莫難於軍爭。

孫子開宗明義地指出:軍爭的目的,是為了「趨利、避危」。

孫子說,軍爭為利(趨利),軍爭為危(避危)。他還說,軍爭之難,在於有時候你必須以迂為直,以患為利,因此,必須要有戰略和方法。
比方說「迂其途,而誘之以利」,這意思就是說,採用迂迴的途徑與方法,反而能達成近直的目標,所以為什麼有些善於軍事謀略者,可以比敵人還晚出發,卻能搶先在敵人之前先到,或是明明情勢屈於敵之下風,卻能反過頭來搶得先機,這都是因為這些優秀的軍事家,他們知道並善用「迂直之計」的緣故呀。

所以「軍爭」(軍事戰略)重不重要?
很重要!

《孫子兵法》是中國最重要的一部軍事法典,不過,米勒的軍事修為還很淺薄,無法講述精奧的《孫子兵法》於萬一,本文只會引述幾段《孫子兵法》「軍爭篇」的內容,以為「戰略思維」之補述暨引據。

至於今天文章內容,則會聚焦於「抗爭的戰略」(以香港反送中為例),米勒並將「抗爭的戰略」,定於五味──這五味即「風林火山水」。
(而前四者,同樣出自《孫子兵法》「軍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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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局勢令人憂,風火衝撞須有折

首先,我們應要瞭解(香港示威群眾的)敵人是誰,並分析他們的思維


香港群眾的真正敵人其實是遠在中南海的中共,香港政府包括特首林鄭月娥和香港警務處,不過只是中南海與香港中聯辦的傀儡和打手而已。

對於當前統領中國大陸疆域的中國共產黨而言,他們的核心本質是以鬥爭、鞏固領導權力為主軸,因此不會在乎港民所求、自然也無視於他國支持開放民主、或是對於以暴力治民的譴責聲浪,能令中南海顧忌的三件事:首重者為政權之穩定、次重者為經濟之利益、最末者才是外國列強之關注。
 

─首重政權穩定

中南海一貫的思維軌跡是:政先於經,而民又後於經;也就是說,如果經濟會害到政權,則經可拋,如果民眾會危害經濟,則民可棄。

對於中南海領導階層來說,權威是不容挑戰的,只能我給你,不准你強要,所以在這樣的威權心態下,當然無視於香港居民的抗爭,極權主義加上對這次香港群眾運動的預測失準,於是便讓整個香港局勢演愈烈。
 

-次重經濟利益

而這裡面,又會牽涉到香港以特區存在之經貿地位及其間之利弊得失,以及中美貿易戰中香港的連動利害關係,目前為止,中南海可能自覺還能控制。

接下來,當香港局勢一發不可收拾之際,為了面子,中南海高層們當然更加不能向示威群眾示弱,更何況,如今因為香港民眾的抗爭和發起不合作運動,已經讓香港經濟瀕臨爆破的臨界點,所以,在這之前,中南海才會飭令港府必須動用港警,試圖要以彈力彈壓的方法,去解決民眾抗爭這個引信,因為這樣做,符合「窮盡一切有生力量去鬥爭」的鬥爭哲學。
 

-他國關注只是雞肋

最好的結果是,如果情勢獲得控制,釋出一點點利益和香港民眾談和,然後又能博得順應民欲的美名,那當然很好,說穿了,他國的關注只是可有可無的雞肋而已。但這一點已是枝微末節、可有可無之事,如果不危害前兩重之時,若是給予港民方便能換來美名,自無不可,但若是情勢已危及前二者,中南海肯定一點都不會在意,所以當初示威群眾募資,購買外媒版面做廣告,其實沒有打到敵人的痛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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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我們要理解(香港示威群眾的)敵人之鬥爭本質、及其戰略作為


毛澤東曾在1947年12月25日,於陝北米脂縣楊家溝召開的會議(史稱十二月會議)上,在名為《目前形勢和我們的任務》的報告中,首次提出十個軍事原則,這個「十大軍事原則」便是毛澤東提出的一套軍事鬥爭原則。


其中,有三點,正被用於對付此次的香港示威群眾。
一、先打分散和孤立之敵,後打集中和強大之敵。
二、以殲滅敵人有生力量為主要目標,不以保守或奪取城市和地方為主要目標,保守或奪取城市和地方,是殲滅敵人有生力量的結果。
三、集中絕對優勢兵力,四面包圍敵人力求全殲,給敵人殲滅性的打擊。力求避免打那種得不償失的、或得失相當的消耗戰。


從鬥爭之術觀香港問題,很顯然地,中共是將示威群眾劃分為「階級敵人」,而對於階級敵人,中國共產黨鬥爭的作法是,「只許他們規規矩矩,不許他們亂說亂動。如要亂說亂動,立即取締,予以制裁」。因此,中南海才會指示港府出動港警,而彈壓示威群眾的目的,一開始就是為想要趕快回復香港的經濟利益。


不過,最後由於示威群眾沒有屈服,所以整個鎮壓可能還會升級,因為如果到了最後,若是情勢仍然繼續失控,香港經濟利益即使難以保全。
 

但是為了中南海政權穩定的這個首要之重,坊間傳言林鄭有可能根據《公安條例》及《緊急情況規例條例》頒布等同於「戒嚴令」之「特別時期恢復治安之特別命令或規例」也並非不無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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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上來說,香港現行法律並無「戒嚴令」這個法律用詞或概念。
所謂「戒嚴令」只不過是坊間的通俗說法,實際上是指行政長官(或特首會同行政會議)可根據《公安條例》及《緊急情況規例條例》,宣布一系列恢復治安的命令或規例。


這些由行政長官(或特首會同行政會議)所公告的「為恢復治安的特別命令或規例」,可在社會出現混亂時,可以在某一時間內禁止公眾聚集,劃定某一地方為禁區,頒布宵禁令,以及頒布一系列的緊急情況規則或命令。


上述權力或規則可以有選擇地行使,亦可同一時間內行使。而且,特首在緊急情況下頒布的規例或命令,即使跟任何成文法則中所載者有抵觸,仍具效力。至於那些跟特首所頒布的命令或規則有抵觸的條文,則在有關命令或規則正式宣布廢除之前,喪失法律效力。可見其權力及效力之大,幾可等同於戒嚴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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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最新發展的結果,我們也都看見了,以上種種,自然是中南海的策略失誤。
然而,受害更深的,卻是數百萬手無寸鐵的香港民眾、與屢屢不斷上街與之衝撞的示威群眾。

因此,香港示威群眾們,應避免一個勁地衝撞,須有轉折遊刃之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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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爭的戰略,須五味雜陳

如同我前面所說,「反送中抗爭雖然搞得風風火火,但是也很容易引火傷己」,最大原因,當然就是這些示威群眾缺乏組織與戰略。

組織,可以透過協調來彌補,至於戰略,則更是重中之重,如同孫子所言,「用兵之法,莫難於軍爭」。

不過,「軍爭」之術也沒那麼難。
全套的《
孫子兵法》一時學不來,米勒特授以「軍爭戰略五味」。

今以觀之,香港反送中抗爭的示威群眾,最大的問題也在於戰略,他們的抗爭戰略只有「風火」兩味,然則,只有這樣,既不足以避危、更無法趨利。

香港示威群眾必須要「風林火山水」五味俱列、交錯雜陳,戰略方纔完整;憑此「軍爭戰略五味」,亦能讓「和理非與「勇武派」調和鼎鼐,分進合擊。

《孫子兵法》「軍爭篇」:「故兵以詐立,以利動,以分合為變者也。故其疾如風,其徐如林,侵掠如火,不動如山,難知如陰,動如雷震。掠鄉分衆,廓地分利,懸權而動。先知迂直之計者勝,此軍爭之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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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爭戰略第一味:「其疾如風」

香港反送中抗爭的示威群眾們,行動迅疾,展現出「其疾如風」的一面。不過,不足的是,他們還缺少了應變也要如風的另一面。


比方說,當示威群眾者公開表示要在三個地鐵站,預將發動癱瘓地鐵行動,而此時港警早已在那三地集結完畢、好整以暇地等著示威群眾自投羅網,這時候示威群眾的應變也要「其疾如風」,應該馬上轉移陣地,移轉到港警尚未編部警力的其他地鐵站,這樣做才能形成有效打擊,讓敵疲於奔命、又能保全自身。


孫子除了提到軍事行動要「其疾如風,其徐如林,侵掠如火,不動如山」之外,還說到了要能權變(故兵以詐立,以利動,以分合為變者也),一方面要「動如雷震」,另方面也要讓敵人「難知如陰」,所以,「其疾如風」的整體面,必須要能「掠鄉分衆,廓地分利,懸權而動」,這句話翻譯成白話文,簡意就是,「兵分多路打游擊、擴大疆域佔地利、權衡形勢以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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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爭戰略第二味:「其徐如林」

《孫子兵法》「軍爭篇」:「故善用兵者,避其銳氣,擊其惰歸,此治氣者也。以治待亂,以靜待嘩,此治心者也。以近待遠,以佚待勞,以飽待飢,此治力者也。無邀正正之旗,無擊堂堂之陣,此治變者也。


上段總共談到了四「治」之法,分別是「力治」、「氣治」、「心治」和「變治」。如用於香港局勢,由於港警佔了「力治」之優勢,所以示威群眾應該改吃「三明治」,轉以「氣治」、「心治」和「變治」反制。


當敵軍「以近待遠,以佚待勞,以飽待飢,以一切有生力量準備好要「以力治我」時,我軍則應「以氣治之」、「以心治之」和「以變治之」。首先,能做的到的反制之道,就是要「避其銳氣,擊其惰歸」、「以治待亂,以靜待嘩」。


若是敵人以利劍銳鋒指著你,此時,就要想辦法消去敵人的箭頭,最好的方法就是避敵鋒銳,安靜隱匿,以待候變,做法是以「氣、心、變」來制「力」,而不是強衝強撞,這便是「其徐如林」的戰略原則

 

孫子說「無邀正正之旗,無擊堂堂之陣」,意思就是,「不要正面迎擊旗幟整齊、部署周密的敵人;不要攻擊士氣旺盛、陣容嚴整的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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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爭戰略第三味:「侵掠如火」

行動的時候,除了要安靜隱匿,也要侵掠如火。
要做到「侵掠如火」,須抱持「不做則已,要做就要全殲敵人的意志,我認為可以把握兩個大綱要,其一是「攻敵必救」,其二是「不攖其鋒,要斲其銳」。

 

「侵掠」有其順序、要點和布局,必須「一擊必中」,也得「擇疏引渠」。


「攻敵必救」的細原則有兩點,第一,須「一擊必中」,因此必須要將資源投放到敵人最看重、於敵最重要、最能致命的要害上,而且要聚焦一個點上,必施予最大的重擊之力;第二,「方法要正確」,比方說,手無寸鐵的香港示威群眾陳兵於武力肅肅的港警之前,投擲汽油彈或爆裂物與石塊,雖然是破壞無生命的主體建築物,而不是向無生命的人員做人身攻擊,但這樣,都不是以正確的方法在做對的事。再又例如,像是癱瘓機場或癱瘓地鐵的行動,這樣做只會引起港人反感,為自己增加更多敵人,而且授敵以暴民口實,這種侵掠如火會是惡火燒身。


「不攖其鋒,須斲其銳」,世間萬物都有陰陽兩面,手掌、銅板都分陰陽,而陰陽必須相生(如若行止不當,陰陽則會相剋),陰者不攖其鋒,陽者須斲其銳。


上面我已一再提醒,第一時間,是不要攖其鋒,這樣可以消極地消去敵人箭頭的力道,而後,如果行有餘力了、縝密規劃好了之後,便可以進行更積極的行動,一舉折斷敵人的箭頭。舉例來說,現在淪為港府打手的港警,最大的致命點,是他們需要這一份警察工作賺錢顧家,所以如過想要折斷這支箭頭,釜底抽薪的辦法是,可以從對港府經濟制裁下刀,抗繳稅金會是個很有力的一陽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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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爭戰略第四味:「不動如山」

隱匿安靜的下一個境界,就是「不動如山」。


「其徐如林」是指,間歇性的、或在行動過程中的隱匿安靜;「不動如山」則是指一段較長時間的隱匿安靜,甚至是連蹤跡和回應都沒有的完全不動如山。

不動如山還有另一個重點,那便是:敵動我亦不動,不要隨敵起舞!


《孫子兵法》「軍爭篇」:「用兵之法,高陵勿向,背丘勿逆,佯北勿從,銳卒勿攻,餌兵勿食,歸師勿遏,圍師必闕,窮寇勿迫,此用兵之法也。

有時,不動如山反而更顯力量,就像諺語「沉默是金」一樣,我常講,沒有訴求的無聲之箭,不但難防,而且反而更具威力,套句柯文哲說的,他正在製造原子彈,不動如山之人,話語權和世人對他的期待反而更多,敵人視之亦然。


「不動如山」我有兩個說法,首先,對外方面,「不動如山」除了可做為下一次出手起跳的前蹲,也可做為與敵談判之籌碼;再者,對內方面,「不動如山」也提醒我們不要去挖自己的地基。如同癱瘓機場或癱瘓地鐵這類侵掠惡火,同時也是自挖牆角的做法。先前我的文章裡談過長榮空服員「突襲」式的罷工行為惹得天怒人怨(長榮空服員罷工事件),香港示威群眾當引為前車之鑑,外部可見的敵人不可怕,如果失去港民的支持,便會盡失「天時地利人和」的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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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爭戰略第五味:「洩地如水銀」

第一,來談談「兵力優勢原則」。

現有香港警隊不包括文職的人數,推估約在3.3萬至3.6萬人之間(※3)。

香港有750萬人數的港民,對上只有3萬多兵力港警,雖然香港民眾沒有武力,但是在人數上,卻是大佔優勢,佔有「200位港民對1名港警」的人力優勢;然而,示威者卻完全沒能理解「兵力運用原則」的概念,未能以眾抗寡。
我要說的是,香港的示威者何需目盲於「佔港」(土地佔領)的迷思,而讓自己的優勢淪為他手?

香港示威群眾明明擁有「2001」的兵力優勢,卻沒有運用兵力優勢的原則,很簡單,因為他們不知道使用「水」的力量,只知使用「火」和「風」的戰法,因而,只讓自己完全赤身露體,暴露於敵人的槍火之下。
 

第二,來談談「水的戰略原則」。

再細小的水,滴水也能穿石,巨大之水,匯之能拔木崩山,這就是「水」的力量。「抗爭的戰略」,定於五味,除了孫子的「風林火山」之外,抗爭戰略的第五味,就是要「如水銀洩地」。

從實體走向網路,從有形變為無形,敵人就會更害怕,因為他們無法集結兵力,去圍攻相對少數、有形的示威者。

反而是,當200倍於港警人數的示威者化為「水」,並且藏於「地」,則將會如水銀洩地般無所不在,而香港警隊於平常的外出飲食購物日常生活中,將會恐懼並害怕那些已藏於地下、如水般難以捉摸的示威者敵人。

最後,網路比馬路更安全,街頭抗爭示威會被暴警無差別毆打,如果大家轉為在網路上做民調,比方說,設計「假如香港特首下台,您覺得誰是能與港民站在一起、最適合做特首的人選」等題目,或是「假如下一次要選舉區議員,您推薦該區,誰應該出來競選、或覺得誰最有可能當選該區的區議員?」…等這類題目,純粹趣味又不違法,那麼才能擊中中南海最不想被掀出來的軟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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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爭戰略」五味:

疾如風,徐如林,侵掠如火,不動如山,洩地如水銀。

 

【發表於:2019/09/06───  米勒的行銷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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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香港《逃犯條例》草案修訂爭議,因而引發「反送中」抗爭。

(整起事件大記;以下摘錄自「維基百科」):

《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民間及媒體報導俗稱「逃犯條例」、「引渡條例」、「送中條例」等,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提交香港立法會審議的一法律草案,以向中國大陸、澳門和臺灣等司法管轄區移交嫌疑人和進行法律協助。該草案係由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倡議,並得到中央政府肯定和支持。此提案源於潘曉穎命案,現時香港法律無法向台灣當局移交疑犯,同時特區政府宣稱原有逃犯移交條例不包括中國大陸及澳門亦是「法律缺陷及漏洞」,因而訂定該條例。

香港特區政府在沒有事前知會的情況下於2019年2月12日下午2點將逃犯修例修訂草案上載到立法會的修例文件,在兩小時後,「建制派」黨派民建聯聯同遇害女子的母親舉行記者會,促請政府盡快修例以便移交涉案疑犯陳同佳,正式啟動逃犯條例修訂草案的立法程序,但法案的公眾諮詢期卻一反過往有最少一個月的常態,政府以「極逼切修例」為由縮短諮詢期至只有20日。該條例若獲得通過,行政長官將可運用新訂單一個案件提交的方式移交被告。

2019年4月3日,該草案於香港立法會完成首讀。4月17日,新成立的法案委員會舉行第一次會議。5月6日,香港民主派在建制派和陳維安秘書長領導的立法會秘書處制止和杯葛下召開法案委員會會議,並進入選舉主席程序,涂謹申獲選為法案委員會主席。

5月20日,特區政府要求立法會繞過法案委員會,在6月12日直上大會審議條例,引發6月9日全球多地示威抗議修例,在香港的反送中大遊行有約100萬名市民參加,還有60多間小店當日罷市響應。港區全國政協委員劉兆佳表示,遊行人數之多,反映特區政府值得檢討,一開始就應該說明修例是維護國家安全,不應只強調「陳同佳案」是修例動機。不過在6月9日大遊行結束當晚,特區政府宣布要如期在6月12日恢復二讀並提前三讀。

6月12日,逾400家公司、過百間中學、七大院校發起罷市罷工罷課「三罷」抗議行動,大批示威者亦於當日包圍立法會大樓,嘗試阻止條例草案的二讀,而立法會大樓內外則有大批全副武裝的防暴警察駐守。下午三時,雙方衝突加劇,警方向衝擊防線的示威者發射催淚彈、布袋鉛彈及橡膠子彈鎮壓,多名示威者頭部中槍,港府並將示威定性為「有組織的暴動」,而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則以立法會附近爆發衝突為由決定押後會議。特區政府強力鎮壓反修例示威震驚香港及國際社會,臺灣方面亦作出回應,蔡英文總統發表聲明指逃犯條例侵害人權,臺灣不願意成為惡法幫兇,重申拒絕以此修法為前提進行移交。

2019年6月15日,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宣布將會暫緩逃犯條例修訂,以便政府有足夠時間重新諮詢,向公眾作更多解說,並宣布不會為此過程定下時限,但沒有明確表明會否撤回草案,然而根據立法會《議事規則》第64款,法案提交立法會首讀後,只有押後或撤回法案,並沒有林鄭所稱的暫緩,而根據《議事規則》第29款,在第六屆立法會於2020年7月完結前,政府只須就押後二讀的法案提供12整日的通知期,即可恢復條例草案二讀。

同日下午,身穿黃色雨衣的男子梁凌杰爬上太古廣場高位危坐,雨衣背寫「林鄭殺港 黑警冷血」,並掛起「反送中 No Extradition To China」的橫額。到晚上9時15分,突然爬出棚架,最終墜地重傷昏迷,送往院後不治。翌日,中聯辦指暫緩修例有利未來繼續討論修例,港區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支持特區政府決定暫緩審議,但並不代表放棄修例,他期望日後溝通可令大眾市民更了解修例,相信問題會迎刃而解。同日下午有約200萬人參與大型遊行要求撤回修例及釋放被捕示威者,警方及中立機構指參與人數分別為高峰時原定路線33萬及50萬人。

林鄭月娥於2019年7月9日稱逃犯條例的修訂已經「壽終正寢」,但有西方媒體稱「即使撤回也可將條例草案在三個月後再提交立法會」,但民主派和反修例人士皆批評林鄭為面子而拒絕按《議事規則》撤回修例,條例草案實際上仍處於押後狀態,又指出香港法例及立法會議事規則均沒有「壽終正寢」四字,批評林鄭的說法只是玩弄文字遊戲,並且不尊重立法機制。

於此同時,歐洲在香港警方鎮壓反逃犯條例示威後重新審視對香港輸出武器的管控,英國在6月25日宣布暫停向香港出口防暴裝備,直至港府徹底釋除違反人權及基本自由的疑慮;歐洲議會在7月18日通過決議案,除了敦促港府撤回修訂逃犯條例,以及直選行政長官與立法會以改革選舉制度,亦促請歐盟成員國禁止向香港出口「人群管制裝備」及「非致命武器」,是香港首次被歐洲議會通過列入武器禁運地區。

2019年9月4日下午,行政長官林鄭月娥透過電視講話宣布正式撤回條例,並將於立法會復會後由保安局局長「動議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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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孫子兵法·軍爭篇》:

孫子曰:凡用兵之法,將受命於君,合軍聚衆,交和而舍,莫難於軍爭。軍爭之難者,以迂為直,以患為利。故迂其途,而誘之以利,後人發,先人至,此知迂直之計者也。故軍爭為利,軍爭為危。


舉軍而爭利,則不及;委軍而爭利,則輜重捐。是故卷甲而趨,日夜不處,倍道兼行,百里而爭利,則擒三軍將,勁者先,疲者後,其法十一而至;五十里而爭利,則蹶上軍將,其法半至;三十里而爭利,則三分之二至。是故軍無輜重則亡,無糧食則亡,無委積則亡。故不知諸侯之謀者,不能豫交;不知山林、險阻、沮澤之形者,不能行軍;不用鄉導者,不能得地利。


故兵以詐立,以利動,以分合為變者也。故其疾如風,其徐如林,侵掠如火,不動如山,難知如陰,動如雷震。掠鄉分衆,廓地分利,懸權而動。先知迂直之計者勝,此軍爭之法也。


軍政曰:「言不相聞,故為金鼓;視而不見,故為旌旗。」夫金鼓旌旗者,所以一人之耳目也;人既專一, 則勇者不得獨進,怯者不得獨退,此用眾之法也。故夜戰多火鼓,晝戰多旌旗,所以變人之耳目也。


故三軍可奪氣,將軍可奪心。是故朝氣銳,晝氣惰,暮氣歸。故善用兵者,避其銳氣,擊其惰歸,此治氣者也。以治待亂,以靜待嘩,此治心者也。以近待遠,以佚待勞,以飽待飢,此治力者也。無邀正正之旗,無擊堂堂之陣,此治變者也


用兵之法,高陵勿向,背丘勿逆,佯北勿從,銳卒勿攻,餌兵勿食,歸師勿遏,圍師必闕,窮寇勿迫,此用兵之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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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香港警察人數

根據香港警務處先前公布的一資料,截至2018430日,香港警隊的人數為29,268人,其中16.9%為女性,另有4,331名文職人員。
聯合國毒品和犯罪辦公室統計,香港平均每
100萬人有4,500名警察,如按香港現在約莫有750萬人來計算,則現有香港的警察人數大約為33千人,大致編制人數會落在33千人至36千人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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