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03

https://www.facebook.com/MTmelove/posts/1596169043857251
「訂閱不是今日才出現,但為什麼現在發生了轉變」?
關鍵就在於「訂閱的提供方式」(「數位化」),以及「數位訂戶產生的大量資料之運用」;智慧手機改變了我們使用服務的方式,加上雲端已徹底重塑企業對於資訊科技基礎建設、專業服務,以及營業費用和資本支出的思維,這個由相互連結的新裝置所構築而成的全新世界讓人耳目一新 ~~左軒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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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數位轉型

月前,有個朋友在臉書上發訊給我,他見某某人正在推「數位轉型」,針對某些特定的產業打算籌備一系列的「產業數位轉型」活動。這位朋友對於某某人要做的事感到新奇,所以他問我,「所謂數位轉型,你怎麼看?」
我回答他,「喔,某某人正在做的那個呀,這個你得問他打算怎麼做阿」。

說真的,我的確不知道某某人想做的「產業數位轉型」及相關活動,有怎樣的規劃與想法,這恐怕只有主事者才能說個明白。
不過,電商界對於數位轉型這件事一向很熱衷,已非一朝一夕了,現在有人想開始推動產業的數位轉型,我很樂觀其成,只是,要怎麼做,我認為現在還很難有
SOP或教範模組可以套用;再者,產業對於所謂的數位轉型,真的能夠理解嗎?產業界已經準備好要全心投入數位轉型了嗎?這點,我仍持保留態度。

在探討「產業要如何進行數位轉型」之前,我認為,還是先回歸到前一個問題,也就是那位朋友問我的,「所謂數位轉型,你怎麼看?」
而這個問題,也應該針對電商人與產業界做個別發問──

「請說說,您認為數位轉型大概是怎樣的概念、或該是怎樣的樣貌?」
或許您會訝異,電商界與企業界對數位轉型的看法可能兩相迥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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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數位轉型」

其實,比起「產業數位轉型」,我更想討論的是「企業數位轉型」。
(後面我會說明)

「企業轉型」我們都知道,前幾期我才寫了好幾篇與企業轉型有關的文章,包括燦坤、麥當勞、或是宏達電、宏碁、華碩、裕隆、又或是遠傳、台灣大電信…等,這些來自不同產業的企業,分別以不同之方式、形式與態度,在面對他們自身的企業問題、及忙於應付各自的企業轉型之事。

然則,這些企業大談「企業轉型」,卻鮮少提及「數位轉型」!
是「數位轉型」不獲重視嗎?或者是企業因為不瞭解而無視它呢?

首先,我們先來看企業的「數位轉型」這件事。

企業若是要推動「數位轉型」,其主導者應要由企業界自行主導為宜嗎?若是的話,那麼這位企業內的主導者,應該是要由科技長、資訊長、或策略長、或轉型長…哪類的高階經理人來推動更為適切呢?

又或者,若是委由外部顧問公司、或電商界、或熟諳數位與電商工程的資訊人士,代為規劃並引導企業進行數位轉型任務比較好呢?

這些,都是好問題!

如果認為「企業數位轉型」很重要,那麼,首先得先取得共識才行,包括企業內部,以及企業內外的溝通對話渠道都應保持暢通無阻,這樣才能進行下一動。前兩期我談到的燦坤,就是因為溝通不良、缺乏共識,因此便沒有下一動了。

若說,企業已經理解企業轉型之迫切性及重要性,卻很少提及「企業數位轉型」,那麼箇中原因亦不難理解,其一,要嘛,企業覺得「數位轉型」沒有那麼迫切、或是於企業的認知中並不覺得特別重要(意即:比起企業轉型已成共識,數位轉型顯然無法撩起企業更多關注)。

另一個可以解釋的理由是,「數位轉型」有可能很重要(至少電商界較傾向這種說法),可是產業界或許並不做此想。但至少,對於「數位轉型」之重要性,行銷人與電商人對此都已有共識,只是在方向上(「企業的數位轉型」、或「產業的數位轉型」)可能彼此有所岐異罷了。

所以,在談「數位轉型」之前(不管是產業的或企業的數位轉型),要如何讓企業瞭解、並認知到「數位轉型」是什麼,以及讓企業相信其重要性並不亞於企業轉型這件事(更好的說服方式是,要讓他們相信「數位轉型是企業轉型不可或缺的一個關鍵環節」)──即使無法等量同觀,也該有一定份量──這應該是優先順序。

不過,「數位轉型」這個課題,在這一方面(獲得企業的重視)似乎還有一段路要走,畢竟「數位轉型」的著力點好像還不太牢固呢,希望行銷人與電商人都能更加把勁,有朝一日也讓「數位轉型」成為企業的核心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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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數位轉型」,於企業較合用

如要簡單闡明「數位轉型」,可以這麼簡單解讀──「數位轉型」就是:利用大數據與數位科技來幫助企業轉型。

然而,大數據與數位化,只是新的科技工具,不是「數位轉型」的核心。
「數位」可以協助做很多事,從前做不到的或不好推行的,透過「數位」便能更輕鬆完成,這便是「數位」之利;但是,「數位」並不是「數位轉型」的核心,「轉型」才是。

「企業數位轉型」,可能表現在舊企業脫胎換骨、或能讓適應不良的企業起死回生,或是某一些新創企業以超乎舊時代想像的破壞性創新,憑其新星之姿橫掃這個世界;而讓這些受到世人矚目之企業,得以「轉型成功(或新生、或創新)」的關鍵,「數位科技」在其中必然扮演一個極重要角色。
但是,最最關鍵的核心,還是「新的商業模式」;「數位科技」乃為成就「完美商模」而生。

此外,許多書籍也都提到「數位轉型」的主要核心是在「新的商業模式」,比方當紅的「共享模式」即是其一。米勒曾經提到過「ABC競爭模型」,這裡面,「新的商業模式」也是最主要的核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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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BC競爭模型」:即架構(Architecture)、商模(Business-model)、以及跨界(Cross-border),而此三者也是所有企業「轉型」之必當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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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括來說,所謂「企業數位轉型」,便是透過「數位」科技的工具及方法,以達到企業追求轉型之目的。
所以說,數位只是手段,企業所追求的轉型目的才是重點,而企業最主要的轉型目的,又可歸結為這兩大要項:發展創新的商業模式,提供優質的顧客體驗。

商周今年8月出版的《數位轉型全攻略:虛實整合的WHAT,WHY與HOW》,書中對於企業數位轉型的說法亦若是,基本上與米勒所言相彷,一言以蔽之,即──透過「數位」科技之應用,以達企業追求「轉型」之目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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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數位轉型全攻略》-【案例3】(Cemex Go以顧客為核心的數位轉型),書中提到:「在全球建築材料市場中市占率第二的墨西哥Cemex集團,幾年前啟動數位轉型,對這個以水泥為主的原物料供應商而言,數位轉型的目標在於成為行業中最佳顧客體驗的提供者,並透過數位化,落實將顧客置於各種商業考量的核心。因此,這家企業轉型的重點有二:一是透過數位科技,提供優質顧客體驗;二是藉由數位科技,發展新商業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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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我援引中醫用藥處方原則,為「數位轉型」作註解補充──

「數位轉型」者:

必以創新的商業模式為

配用良善的顧客體驗為

需採數位科技為工具為

並據大數據及雲服務為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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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數位轉型」,想推動什麼?

電商人喜談「產業數位轉型」,行銷人則偏好「企業數位轉型」

為何前面我會說:「比起產業數位轉型,我更想討論的是企業數位轉型」?
因為,相對於電商人喜談「產業數位轉型」,行銷人則偏好「企業數位轉型」。

首先,我先指出一個觀念混淆點,許多人,包括企業界與電商界都容易搞混這一點──「產業數位轉型」與「企業數位轉型」根本就是兩碼子事。

就行銷人的立場來看,我們認為每個企業都是獨一無二的,與產業的共趨性相較,行銷人更看重企業的獨異性;此外,行銷顧問的角色是幫企業解決問題,若要解決企業問題,就必須先從企業診斷開始,然後找出企業真正的核心問題,這些工作與程序,都將落實在企業本身,與產業沒有太大關係,所以,行銷人不太關心「產業轉型或其數位轉型」,而更偏好於「企業轉型或其數位轉型」。

麥當勞與燦坤都需要轉型,而「科技轉型」確實是這些企業的救贖之道。

然而,這些問題企業,需要「企業數位轉型」,勝過於「產業數位轉型」,這也是行銷人與電商人之差異;行銷人偏好於「問題解決」,從企業顧問角色出發,以商模為先、體驗為念、科技為輔,協助企業進行全面數位轉型,電商人則認為產業普遍「數位化不足」,所以想要推動產業數位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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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除了行銷人與電商人的職能、以及各自擅長的領域不同之外,另一個原因是,「聚焦」的地方也不相同。

行銷人會擔憂另一件事,如果把焦聚點放大了,去談「產業的數位轉型」,極可能最後只會將企業導引到另一個背道而馳的方向──朝「數位化、電商化、及網路優化」這個途徑而去。但是,別忘了,如前所述,若論「數位轉型」之本質,「數位」只是基礎,「轉型」才是要點。

因此,若是要談企業的「數位轉型」,那麼就必須依企業的問題而設,無法千篇一就,其程序必須要「從找出企業的真正核心問題開始」,每家企業面臨的困境不一、問題不同,必須先找出問題,再設定其個別想追求的轉型目標,去制定轉型方針,然後才思考如何以科技為用的這個面向,更何況,「數位轉型」的本質意義,本來就不是只有「數位化、電商化、及網路優化」而已,而是應置於「創新商業模式、與強化使用者體驗」這兩件核心大方向之上。

米勒在前一篇《行銷長 行將勢微?》中,也特別強調以下這段話~~
麥當勞應該將重點放在「如何從新科技中,找出創新的商業模式」
(不管這科技,指的是科技行銷或麥當勞點餐機器裡用的科技)。
但是,請注意,前述的重點,應是要置於「創新的商業模式」身上,而非「新科技」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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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科技出身、並在大型機構任職科技部門高階主管的人士,也很認同這樣的論點,台灣人工智慧學校執行長暨玉山金控科技長陳昇瑋就說, 「技術是手段,商業模式才是決勝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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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閱經濟

本文要談的是「訂閱經濟」,用「數位轉型」開場是有原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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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1、「數位轉型」是什麼?

《訂閱經濟》(Subscription Economy)﹝作者:左軒霆(Tien Tzuo)、蓋比.偉瑟特(Gabe Weisert)﹞,這本書的第一話,開章即以「數位轉型」破題。

因為,「訂閱經濟」與「數位轉型」都緣自於一個共同的核心原點 ── 未來最強的商業模式,必然會是:「販賣服務而非販賣商品!」

《訂閱經濟》一開始就先談兩個概念,從「數位轉型是什麼」,到「數位轉型對企業有何影響」,這正好也呼應了米勒前面所說的──「在談數位轉型之前,要如何讓企業瞭解並認知到數位轉型是什麼,以及讓企業相信其重要性並不亞於企業轉型這件事」。

為了說明「數位轉型」是一大趨勢,《訂閱經濟》端出「財星五百大企業」做為佐證,作者指出,1995年《財星》500大企業當中,至今仍屹立不搖的大型製造商,像是IMB和奇異(GE),已不再談主機架構、電冰箱與洗衣機,他們現在談的是「提供數位服務」,這是較美化的專業說詞,白話來說就是「硬體已死」。換句話說,這些企業如今專注於協助顧客達到目標,而不是賣產品給顧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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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轉型」於企業何干?

《訂閱經濟》第一章是以「一個時代的結束」為題,用「數位轉型」拉開序幕,大談「新時代轉型」的幾個意義,包括:把與顧客直接互動,當作事業核心(提供價值而不是賣產品);顧客不想擁有,只在乎好用(脫離產品紀元與利潤暴政);翻新商業模式,開啟全新商機(真正的數位轉型跟你想的不一樣)。

然則,「數位轉型」與「訂閱經濟」,兩者有何關係呢?

綜觀《訂閱經濟》,全書是以這三大論點為立論之核心:

一、商模的創新與轉變(舊商模VS新商模)

二、販賣服務而非販賣商品(販賣服務的重點在導入訂閱)

三、「訂閱/訂閱經濟」與「數位轉型」有關

關於「訂閱經濟」或「數位轉型」,左軒霆指出一個重點,「企業的組織心態,從產品導向轉變為顧客導向,正是『訂閱經濟』的重要特性」。從這個地方可以看出,作者透過以上這段話,將「訂閱經濟」與「數位轉型」兩者連結起來。
這也正是「企業如何才能做好數位轉型成功」這件事的至要關鍵點──企業必須體悟到「數位轉型」勢在必行、非做不可,並且從心態上打好根基。

總結就是,作者試圖從「數位轉型」導出這個結論──新的大趨勢以及新商業模式的轉換,都必然是要從「商品導向」,轉為「追求顧客成功」。
一言以蔽之,左軒霆眼中的「訂閱經濟」與「數位轉型」有其共通性,兩者都是得以建構「從生產或銷售導向到服務導向,從產品導向到顧客使用導向」的良途善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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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2、「訂閱經濟」是什麼?

還記得,前面我談到「數位轉型」時,說過的這二句不敗箴言嗎?
──「創新的商業模式」與「優質的顧客體驗」!
那也正是「訂閱經濟」談論之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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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訂閱經濟』此正其時呢?

左軒霆問,「訂閱不是今日才出現,但為什麼現在發生了轉變?」

「關鍵就在於訂閱的提供方式(這個方式便是「數位化」),以及數位訂戶產生的大量資料之運用(這些大量資料以前不好處理也不好拿來應用,但是在數位化及雲服務的科技時代,使用及利用它們都變得更有效率也更有效益了)」。

「智慧手機改變了我們使用服務的方式,加上雲端已徹底重塑企業對於資訊科技基礎建設、專業服務,以及營業費用和資本支出的思維,這個由相互連結的新裝置所構築而成的全新世界讓人耳目一新。正如瑪莉.米克爾(Mary Meeker)在她最新的網路趨勢報告中所說的,『數位消費者訂閱正要大爆發』──原因就在於『數位使用者的體驗大幅改善』,特別是行動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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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閱』並不新鮮,但這種商業模式卻很新

光是在美國本土,亞馬遜便有超過一億名的Prime付費會員(*),每年會費收入約百億美元,但你知道,更棒的地方在哪裡呢?
※依據亞馬遜最新公告(今年-2020年1月),其全球prime會員數已逾1.5億人。
在此之前,亞馬遜公開宣布prime會員人數是於2018年4月時,當時公布的數據(prime會員數)為1億名。

每一位Prime會員,還能為亞馬遜帶入幾十倍的商品銷售與服務收益的營收(亞馬遜的營收主要來自兩大部份:零售業務營收與AWS營收);這些會員為亞馬遜創造出每年多達2,400億美元、也就是其會費收入24倍以上的淨銷售額。

另一個訂閱經濟的絕佳典範是影音內容串流平台Netflix,Netflix目前全球共擁有1.67億名訂戶。其中,美國佔6,040萬名,亞太地區訂戶則已超過1,600萬人。

許多以為自己已經瞭解「訂閱經濟」的企業們,卻不懂其間最重要的關鍵所在──
他們只看見眼前「訂閱」代表的膚淺意義,卻不明瞭「訂閱」背後隱藏的深切意義。

這也便是《蘋果新聞網》推行「訂閱制」失敗的原因。
(以後米勒再行撰文討論之)

對許多企業而言,「訂閱」這件事,代表他們得向會員收費、而且相信自己有理由這麼做,然而,「使用者付費」不過是商業包裝下,讓自企業能夠名正言順地洗腦顧客的話術罷了,真正支持企業這麼做的唯一理由是,眼前以及未來可見的巨大收益正在向他們招手。

《訂閱經濟》點出,為什麼企業要做「訂閱」的一個很好的理由是:因為訂閱經濟的商業模式,可以提供企業一個穩定的收入源,如此一來,企業就可以在穩定中,做更多的創新規劃,為未來做更多的事,企業整體資源可以被充份利用,獲利能力也會變得更好;因為訂閱關係,在提高客戶黏著度上也會做得更好。

簡言之,這種「訂閱」的新商業模式,能讓企業從中獲得一筆穩定的收益,這是驅動企業導入「訂閱」的主要原因(看唄!「訂閱經濟」比「數位轉型」更吃香,因為它端出來的說法更能令人信服),有時這筆收益甚至是非常可觀的,想想亞馬遜靠著這些會員,每年就能賺入好百億美元,這是多麼吸引人的一筆巨大收益呀!

但其實,對亞馬遜而言,「訂閱」只是手段,雖然每年光是會員收入就高達百億美元,但是亞馬遜為此而付出的建置成本卻遠遠高出更多更多。

如果考量到資本投入與建置及維護等成本,因為「訂閱」直接帶來的金錢收益(我指的是會費)壓根不夠看,但亞馬遜從好市多那裡取經而來的,可不只是會費收入那麼膚淺的商業想法而已,更有深意的是「與顧客建立關係」的這層意涵上,於是亞馬遜和好市多,不但可以向全世界成千萬上億的人收取會員費,而且不須要以廉價會費招攬,反觀,燦坤和蘋果新聞網,則做不到;更不要說,亞馬遜和好市多能夠再從會員身上賺取數十倍於會員收入的營收,這更是其他畫虎只畫皮的企業所望塵莫及之事。

對亞馬遜與好市多而言,雖然訂閱之前的成本,超乎向會員收取會費的直接收益,但眼前「訂閱」並不是沒有意義,重點並非是可見的金錢收益(會員收入),更大、更長遠的收益還在後面;「訂閱」真正的意義是「要與顧客交心」。

藉由「訂閱」這件事,讓企業確定「你(顧客)是我的人(會員)」,於是企業可以全心投入資源在這些人身上;相對地,企業也得讓顧客打從心底認同「我是你(企業)的人(會員)」,這樣雙方關係才能邦誼永固、長長久久。

於是乎,顧客心甘情願地願意每年都乖乖地繳納保護費(會費),那是由於這家企業給予會員的承諾很有吸引力,然後,企業也是一樣,向顧客開啟「訂閱」模式,只是用以確定雙方願意建立更強健穩定的關係之手段;對企業來說,因會員收益而帶入的穩定收益,只是附加的好處而已,真正重要的不是金錢的收益,而是關係的收益;也就是說,「穩定的關係」比「穩定的收益」才是企業真正該追求的利益所在,而「訂閱」在其中則扮演著護城河的角色。

所以說,「訂閱」背後隱藏的深切意義,代表了顧客承諾,以及企業可以經由這種方式,來確保企業與顧客兩造,雙方同時都能獲取日後更大的利益。
這些利益,或是財務面與便利性等經濟上的利益;或是尊榮感與歸屬感等心理層面的利益;或是社交與人際面、以及如圈子遊戲等社會層面的利益。

簡言之,「訂閱」像是雙層夾心餅乾,至少包裹住這「兩重夾心餡料」在內──「信諾與信任關係」的建立、及長效的「後續收益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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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道已然大變,新的商業模式將會是:從『製造一千輛汽車來出售』,變成『製造一輛汽車,然後銷售一千次』!

~~以上,同時適用於「分享經濟」與「訂閱經濟」。
 

~附記~

1、今天從「數位轉型」談到「訂閱經濟」;但,其實「分享經濟」與「訂閱經濟」,也有不少共通點,以後我們再來聊。
(如有興趣,可搜尋米勒先前關於「分享經濟」的文章與論述)

2、我寫下這段話很多遍了,再寫一次是因為很重要!很重要!很重要!

分享經濟最神奇的地方來自於,它會催促企業重新思考並架構新的商業模式。Shelton集團執行長薛爾頓說,對像萬豪、百思買、豐田和寶馬這些公司來說,問題會從『我們可以製造1,000輛汽車或房間來出售』,變成為『我們也可以製造一輛汽車或房間,然後銷售1,000次』。

(※參見「延伸閱讀」)

 

【發表於:2019/12/19 ───  米勒的行銷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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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分享經濟」(sharing economy)堪稱是當代最夯的一種破壞性創新典範,這種新興的商業型態如今多化身為大平台的形式寄居於網路之內,據顧問業者資誠(PwC)2015年的報告,許多美國人已加入分享經濟,有44%的美國成人熟悉這種協同消費的概念,57%同意「使用的通路即擁有」,80%認為「租用比購買好」。

PwC指出,千禧年世代為了省錢,對分享的觀念接受度最高,而隨著此一世代年齡增長,分享經濟勢必加快成長,18歲到24歲年齡層相信物質產品的使用管道比所有權更重要的人數,是25歲以上年齡層的兩倍,從這股新分享觀念獲益的企業包括Airbnb、Uber和Lyft等公司,旅遊、汽車服務、金融、勞務,以及音樂和影片串流,是分享經濟最大的五個類別,這些產業目前年營收150億美元,但PwC預測到2025年將成長至3,350億美元。

此外,許多成功的分享經濟平台都以其驚人的擴散成長率著稱,這是以往其他破壞性創新的商業模式所難以企及的地方,例如,創立於2008年的Airbnb至今每晚安排的住客平均42.5萬人,比全世界所有希爾頓旅館的總住房數還多出22%。

雖然分享經濟不是免費模式,但有能以其另一種特異的面貌吸引世人注目,並逼使許多產業必須進化以免被其吞噬的魔力,因分享經濟而崛起的新創企業,像是網路租屋平台Airbnb和網路叫車應用軟體Uber,正挑戰傳統旅遊業者的經營模式,並迫使許多企業重新評估差旅政策和慣例,進而動搖傳統產業模式的根本。

雖然「分享經濟」也同時結合了價格與商業模式的破壞性創新,不可否認的是這些分享經濟平台走紅的原因之一就是價格便宜,但是其破壞性的力量來源,主要還是在其商業模式的破壞性創新上。

分享經濟最神奇的地方來自於,它會催促企業重新思考並架構新的商業模式。Shelton集團執行長薛爾頓說:「不足為奇的是,我們看到像萬豪(Marriott)、百思買(Best Buy)、豐田和寶馬(BMW)這些大品牌,也在探索這個領域;但對這些公司來說,問題會從『我們可以製造1,000輛汽車來出售』,變成為『我們也可以製造一輛汽車,然後銷售1,000次』」,而這個轉折之間,代表的就是企業要如何創新他們的商業模式。

──以上摘自《掙脫困境:企業的十大困境》第六章「破壞性創新困境」

掙脫困境:企業的十大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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Ÿ誠品書店:http://www.eslite.com/product.aspx?pgid=1001184772601741

Ÿ三民書局:https://www.sanmin.com.tw/product/index/006373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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